广西食品安全工作简报第4期(总第29期)
本期导读 | ● 我区召开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工作电视 电话会议 ●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扎实有效 ●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冷冻库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 ● 我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四大举措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 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进出口食品安全第六次会议在桂林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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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召开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6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自治区主席陈武,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自治区食品安全委主任唐仁健对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副主任黄日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氛围。一要抓好统筹组织协调,科学制定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和贯彻落实分工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二要抓好组织学习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掌握法律准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对企业职工培训,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三要抓好公众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四要抓好政策梳理衔接,清理修订配套规章政策,加快配套立法进程,消除新《食品安全法》实施障碍。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扎实有效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八部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5〕5号)要求,2015年6月16日—7月2日,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以“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
6月16日上午,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举行宣传周活动的启动仪式,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副主任黄日波出席自治区层面启动仪式并致辞。宣传活动周期间,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举办 “系列主题日”、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展示、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和宣传、食品安全“五进”宣教、食品安全电视访谈、食品安全系列情景广播短剧展播等多项活动。据统计,全区在活动期间共组织广场活动次数1207场,群众参加人数161.4万多人次,提供咨询服务20.47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万份,举办专题座谈会或论坛或研讨会146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1077场,报纸发表食品安全专题文章和新闻报道856篇,播放广播、电视食品安全专题节目及新闻报道1732次,网站刊播食品安全相关信息2641条,制作播放各类食品安全公益广告2248次,发送食品安全短信受众人数40.1万多人,充分展示食品安全工作成果,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法治意识。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冷冻库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
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冷冻库存放、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走私肉类及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和餐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冷冻库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冷冻库清理检查执法行动。 一是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冷冻食品经营户档案,清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冷冻库,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违法行为,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二是 开展清仓查库行动。重点检查冷库内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全面清理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以及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肉类和食品。 三是 开展冷冻库食品经营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冷冻库入库查验、进销货台账管理、问题报告等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冷库储存及经营管理行为。 四是 开展冷冻肉类和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对冷冻肉类和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和专项抽检工作,对法定检验鉴定为不合格的肉品一律依法严厉查处。 五是 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各地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工商、公安、检验检疫、新闻媒体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各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我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四大举措推进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近年来,我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厌氧发酵法、堆肥法、生物降解法、高温生物降解法等处理方法为主的基础设施。目前,已建成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高温生物降解机安装用房240平方米、86个沼气发酵池计5700立方米、堆肥发酵房2600平方米,15个乡镇32个村委建设84个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点)、11个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站,配备病死猪运尸车和照相机,由乡镇兽医站负责管理,专人负责各村屯病死猪的收集、运输、投池、消毒和记录工作。
二是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申报管理。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出台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申报管理办法,通过出台完善一系列经费监管制度,我区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认真开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全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部门采取张贴挂图、悬挂标语、编印发放资料、制作无害化处理视频或光盘、宣讲案例、现场咨询、实地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报道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的做法及查处的典型案例、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四是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大违法经营病死猪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经营、屠宰加工病死猪违法行为的打击,立案查处一批案件,摧毁取缔屠宰死猪窝点一批。
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进出口食品安全
第六次会议在桂林召开
6月18日,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进出口食品安全第六次会议在桂林召开。两岸专家回顾了自海峡两岸进出口食品安全第五次会议以来开展合作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就两岸食品安全合作有关问题进行磋商并达成多项共识,为推动两岸进出口食品贸易的顺利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在《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合作协议》框架下,两岸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领域取得明显成果。一是共同推动了海峡两岸食品贸易的持续健康增长。据统计,2014年两岸食品贸易总量达74.5万吨、贸易额27.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9%和28.6%。二是共同促进了两岸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目前,两岸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持总体稳定。三是共同完善了两岸进出口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成功处置了台湾地区发生的劣质油品事件、豆制品“二甲基黄”事件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