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食药监局多举措确保《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顺利实施
2017年7月1日广西正式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宾阳县食药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多举措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迅速制定《条例》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实施任务。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单、展示宣传板报、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氛围。《条例》实施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36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5块,悬挂横额20余条,为《条例》的实施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二是组织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经营业主进行培训。由监管股室股长分别对《条例》实施的背景和《条例》的细则进行讲解,要求业主们按照要求,落实登记备案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诚信守法经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举办培训会5期,培训人员640余人。
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夯实监管基础。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业主的基本情况。针对我县小作坊点多面广、烧烤摊业主较多等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登记,摸清底子,实行网格化监管。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证效率。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管理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能力,认真开展好登记发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进行审核发证,为广大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条例》实施以来,共核发小餐饮登记证150张,小作坊登记证40张,食品摊贩备案卡7张。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扎实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安全人员的操作行为,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通过开展食品经营者无证从事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小餐饮130家、小作坊28家办理相关证照,确保做好持证经营,有力促进了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宾阳县食药监局 吴延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