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食品抽检结果 15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南宁

28.10.2015  09:13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公布了2015年第三季度组织对流通环节部分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结果。此次,抽检结果合格样品1597批次,不合格样品58批次,不合格率为3.50%。其中15个批次涉及南宁市,南宁市科园大道新村农贸市场82-84号铺销售的鹰花花生油检出黄曲霉毒素B1;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9-11号销售的南宁市翁峰原生态蜂业园牌翁峰五倍子花粉中含有铅。

  本次监督抽检覆盖南宁、北海、百色、河池、崇左、柳州、桂林、贺州、玉林、贵港等10个市、57个县(市、区),抽检样品来自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小食品经营店等,涉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婴幼儿食品、乳制品、豆制品、畜肉、熟食卤味、水产品、蔬菜、水果、蛋及蛋制品、瓶(桶)装饮用水、腌腊肉制品、休闲食品、酒类、蜂制品、食用油脂及制品、蔬菜加工产品等24个大类样品共计1655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海水贝类检出氯霉素、海水鱼虾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二是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果冻、非发酵性豆制品、辣椒酱中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甜味剂、漂白剂、着色剂等问题;三是有一批次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超标;四是坚果、饼干、风味鱼制品、水产品、果冻、蜂蜜等检出微生物超标,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五是有一批次蜂花粉检出重金属铅超标。目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组织进行查处。

  新闻延伸

  食药执法人员分析不合格项目超标原因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 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 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成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香辛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甜味剂(主要是甜蜜素、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有关。

  防腐剂(主要是苯甲酸、山梨酸)超标,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有关。

  食用色素(主要是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等)超标,原因可能与企业为增加产品卖相,或者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超量添加,或者未准确计量添加有关,个别产品食用色素超标不排除掺假。

  对于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味剂、防腐剂、食用色素等情况,尽管相关食品添加剂属于经过安全性评估的品种,但也是违反了规定,不应该发生。(记者 陈佳嘉)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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