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18.06.2015 13:5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考即将来临,为保障全区考生饮食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购买食品和就餐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学校食堂用餐需及时,避免食用烹调后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物。
二、要选择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超市、食品店和餐馆进行消费。
三、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并保存好购买发票或者凭证,切勿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超过保质期、变质的食品。
四、要理性消费,切忌相信个别不法企业的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建议应到信誉好、证照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
五、避免食用街头摊点经营的食品和夜市烧烤类食品;不生食海鲜、凉拌菜等易变质食物;不喝生水、散装冷饮和功能型饮料。
六、忌暴饮暴食饮酒,注意健康的饮食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
七、尽量在家就餐,在家隔夜饭菜需冷藏的,要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八、确认使用经过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食品餐饮建管处)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8.06.2015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