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区2016年上半年国家和自治区监督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集体约谈

17.08.2016  21:33

          2016年8月8日和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宁开展全区2016年上半年国家和自治区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集体约谈。全区2016年上半年国家和自治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14个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科负责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约500人参加约谈。

        约谈现场视频解读了《新食品安全法的九大亮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示例分析和企业应用中常见问题。约谈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一是要正确认识监督抽检的地位和作用,全力配合抽样部门的工作;二是要正确解读监督抽检信息公示,把食品安全时刻记在心上,争取自己生产的食品都安全合格;三是要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及时向监管部门汇报相关处理情况;四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标识标签管理、质量授权人等制度。

        参加此次约谈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均表示,通过约谈不仅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也提升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食品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