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食品装“安全护甲” 从源头强化食品安全

21.01.2016  14:12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叶祯  实习生  覃晓雨)食品安全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是重要大事。日前,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公安厅、农业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六部门就联合发布实施意见,从九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治理工作首先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以治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以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厂、农资销售单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采取随机抽查等突击检查方式,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滥用抗生素、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畜禽肉类注水行为。

  在“清源”的同时,展开“净流”行动,以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问题,以城乡结合部尤其是乡镇一级的农村食品市场假冒伪劣窝点为重点场所,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动。

  不要以为“”在农村就能安心做“黑心”食品,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开展的“扫雷”行动,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行动,坚决依法取缔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和“黑市场”。

  针对农村食品安全进行的“利剑”行动,将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合力,不断打压违法经营者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

  此外,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强化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等都在加强全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范围内。

  今后,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等重点品种,各管理部门都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和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