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召开全区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治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积极推动新法的贯彻实施,确保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职能全面落实,培训队伍提升监管水平,3月3日至5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宁市举办全区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治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自治区食安办副主任、自治区局副局长李勇强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来自全区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食品流通监管的负责人、从事食品流通监管的业务骨干约180人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要全面把握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深刻认识食品销售监管存在的新问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振奋精神、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多出新思路、多想新办法,着力解决好深层次矛盾问题,把监管工作抓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推动监管事业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工作要求,今年着力抓好十项工作。一是抓好新《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二是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三是构建食品销售监管制度新体系。四是强化专项整治。五是着力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六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七是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八是抓好示范创建和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九是加强能力建设。十是推动社会共治。
会议强调,要积极做好边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区有三个市、八个县(市)与越南接壤,边境线长,走私冻肉问题突出,食品监管形势复杂,压力加大。国家总局近期将到我区边境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国家总局调研组到来之前,边境市、县局要摸清情况,总结好监管工作经验,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自治区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同时,要加强与打私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走私冻肉和进口不合格食品的打击力度,不断探索走私冷冻肉品和边民互市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