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确保饮用水安全

28.05.2018  16:46

   

  兴宁区政府对位于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1家鱼、虾养殖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李慧婷 通讯员彭威)为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于5月20日至6月2日,在全国同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自5月20日生态环境部督查组进驻南宁市以来,先后通过召开座谈会、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南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向南宁市交办了环境问题清单。

  南宁市以督查组的到来作为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难得的契机,高度重视督查组交办的环境问题,着力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印发了南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各县(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市直部门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同时,针对督查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南宁市各相关城区政府和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派出专人现场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5月23日上午,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南宁市江南区三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1家非法木材加工厂,并向南宁市交办了问题清单,接到问题清单后,江南区政府立即行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木材加工厂依法进行拆除,截止5月27日,该非法木材厂生产场地及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同时,针对该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存在1个村屯(乐贤村老村坡)生活污染源问题,江南区政府已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在老村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禁止排入三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目前江南区政府正在开展前期入户调查、宣传发动群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选址、资金申报等前期工作,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调试运行工作,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3个月达到稳定运行状态后,预计将在2019年4月前完成整个项目建设验收工作。此外,针对南宁市兴宁区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1家鱼、虾养殖场以及养殖污水排入旁边鱼塘进行储存的问题,兴宁区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鱼、虾养殖场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在此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南宁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同时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普及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各相关企业、群众积极配合,有效保障和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截止5月27日,督查组向南宁市交办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已全部按照督办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对于能立即解决的环境问题,要求马上整改,逐件落实,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明确整改限时,做到不见实效不销号。

  据悉,南宁市现有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3个,其中在用5个,备用7个,规划1个。针对此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南宁市在2018年1—3月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发现并上报公开5个市级水源地环境问题23个,截至2018年5月27日,共有13个问题已完成整治,整改完成率达56.5%,有效改善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其余环境问题正在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