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取证条件艰苦 现场触目惊心
【原标题:与“黑作坊”过招——试点后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背后的故事】
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张扬是位30岁出头的女检察官,却办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后,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谈起这起全国关注的案件,张扬年轻的脸庞上平静如水,看不出丝毫骄傲。
铲除“黑作坊”
2014年9月,常州市检察机关联合环保、公安部门开展了一次联动执法专项行动。张扬参加了这次专项行动,位于武进区遥观镇建农村的一个“黑作坊”引起了她的注意。
“‘黑作坊’现场让人触目惊心!”张扬向笔者描述当时看到的景象时仍倒吸了一口冷气,“地面上一片狼藉,大大小小的废旧金属桶散落一地,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有的锈迹斑驳,有的整修一新,里里外外大约超过6000多只废旧桶,几个工作人员戴着口罩、手套,穿着塑胶鞋蹲在一个用砖块堆砌的大概50平方米左右的简易水池旁清洗,暗黄的污水浑浊不堪。室内通风很差,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刺鼻的化工味,被洗干净的桶码放在外间,足有4米多高。”张扬私下询问了几个工作人员有无相关证件时,他们一脸茫然。
“当时,我就感觉这个‘黑作坊’从事的行为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还可能对土壤、地下水等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我开始留心该案的查处,并注意搜集资料。”张扬捋了一下头发说。
后经公安机关查证和检察机关依法起诉,“黑作坊”主许建惠、许玉仙在未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他人厂房,擅自从事废树脂桶和废油桶的清洗业务,非法排放和处置清洗后产生的废水、废渣,造成场地地下水严重污染。2015年6月17日,两名被告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拿到这份判决书,闪过张扬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当事人对国家和公共环境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修复。
谁来当原告?
两名被告已确定,但谁能成为这起公益诉讼案的原告?这成了摆在张扬面前的第一难题,也是最大难题。按照传统做法,需要寻找一家环保公益组织作为原告,由检察机关支持其起诉。
2015年6月,张扬专门来到常州市民政局调查,经查询发现常州市目前登记注册的环保类社会组织只有三家———常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常州方正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常州环境公益协会。但是,前两家章程确定的主要业务范围与环保公益活动没有关联,不可能成为原告,而可以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常州环境公益协会成立于2011年,根据环保法规定,成立未满5年的环保公益组织无法提起公益诉讼。眼看心血要付诸东流,张扬心急如焚。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江苏等13个省区市试点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公益诉讼。根据最高检出台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虽然应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但是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有了这把“尚方宝剑”,张扬顿时来了精神。“看来这个案子还有戏!我们真是运气好,没过多久,南京、常州等7个省辖市又被江苏省检察院确定为试点地区”。于是,检察机关成为这起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原告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艰苦的取证
第一大难题虽被破解,但接下来的工作难度远远超过了张扬的预期。“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最大的不同就是要从民事侵权角度去分析、判断案件事实和证据,举证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取证是最为艰难的。”张扬说。虽然此前公安机关查证了大量犯罪事实和证据,但为评估损害实际后果,张扬决定再上现场实地勘查。
2015年9月,正值酷暑,张扬和同事们再次来到“黑作坊”。虽然部分废桶已经由许建惠、许玉仙进行了处置,但清洗废桶后遗留的残渣依然堆放在现场,污水池中臭气熏天,令人作呕,刺鼻的空气让他们咳嗽不止。
“我是过敏性体质,那股气味让我特别头疼,回来还持续咳嗽了半个多月。”张扬推了推眼镜笑道,“这还不是最头疼的,评估机构检测出污水池底部沉淀物中含有多种重金属和有机物,浓度极高,对场地地下水已经造成了污染。长达100多页的评估报告有不少生僻词,我花了足足三天时间才啃完。”
考虑到两名被告经济状况,后期的民事赔偿执行上可能存在困难,张扬和同事们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市场监管局、银行、房管等部门全面了解其实际经济能力。“为确定赔偿范围和起诉金额,我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年来所有的环境侵权案件判决书进行了逐个研读,在上级院的指导下,将赔偿范围最终确定为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修复费用及排污对外环境影响费用,同时要求判令许建惠、许玉仙依法处置现场遗留的废物。”
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对该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当日,常州市检察院向该市中级法院递交公益诉讼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12月22日法院立案受理该案。12月24日,最高检正式对外公布该案为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希望这个案件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让周边群众安心生活。”张扬满怀期盼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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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截至目前,已按诉前监督程序,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245件,山东、贵州、福建、江苏、广东、安徽6省检察机关已提起8起公益诉讼。下一步,各试点检察院将继续全力做好案件线索的发现、诉前程序特别是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稳步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