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推多项优惠吸引人才
01.09.2015 10:33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选择到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服务和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将会在住房、子女就业、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法制办获悉,《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 征求意见稿)出炉,即日起至9月2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作为继中新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之后第三个中外政府合作建设的产业园区,已经成为国家和广西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之一。推进园区立法工作,是园区开发建设有法可依的基本前提,是园区加快开放合作的必要举措。
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园区发展目标为打造高端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科教和人才资源富集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创新型国际合作园区;开放合作任务为发挥“两国双园”平台示范作用,突出中国—马来西亚投资合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等;改革创新任务为承担自治区改革创新先行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等,鼓励有利于产业园区发展的创新活动。
其中,在创业优惠政策制定方面,设立产业园区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国内外科研人员到园区创业发展。产业园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社会保障、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钦州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等内容。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规定了至2020年12月31日止,产业园区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15%税率以及减半征收期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国家限制和禁止的企业外,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同时,产业园区内高新技术、轻工食品等工业企业,以及物流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会展业、旅游业、文化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卫生等服务业,免征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
编辑:韦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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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2015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