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多措并举严防“四风”反弹

08.10.2016  14:05

自治区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多措并举

严防“四风”反弹

自9月中旬以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自治区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强化监督执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一是 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要求 驻财政厅纪检组及时向财政厅党组、审计厅党组通报中纪委、区纪委有关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并且连续印发了《关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关于“两节”期间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要求财政厅党组、审计厅党组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把管和治更多的体现在日常,抓常、抓细、抓长,努力营造崇廉尚俭、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是通报财政系统典型案例。驻财政厅纪检组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财政系统党员干部违反“四风”和腐败问题8起案例。并要求财政厅全体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持之以恒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在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9月中旬以来,驻财政厅纪检组派出检查组通过查阅财务财政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财政厅和审计厅的三公经费、车辆加油、过路过桥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车辆使用管理、饭堂的接待等进行实地检查,严查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四是严格实行审计廉政回访。会同审计厅机关纪委对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金的跟踪审计、自治区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廉政回访,通过被审计单位人员座谈会、个别谈话、现场走访等形式,了解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遵守审计纪律、执行“八不准”等情况。

五是认真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及时 督促财政厅和审计厅认真对照“十个严禁”和年初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要点并结合工作职责,对今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源头治本和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措施。驻财政厅纪检组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问责。

六是切实加强警示教育提醒。对财政厅和审计厅全体党员、干部发放廉政提醒卡片,重申“十个严禁”,要求党员干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且通过办公OA系统、手机短信等,给财政厅和审计厅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寄语,提醒大家党纪国法铭记心,廉洁自律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