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自学自考 彰显社会进步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11月24日表示,将在全面深入推进车检改革的同时,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公安部正在组织调研论证,争取尽快形成改革具体措施。据了解,人们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与必须经过驾校培训才能取得驾驶证的“华山一条道”相比,公安部拟放开对驾照自学自考的限制,无疑是为众多车友考取驾驶资格证书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渠道。此举对于缓解现行驾培机构资源紧张状况,破除诟病多年的学车贵、学车难困局,满足广大民众学车、驾车愿望,具有彰显社会进步的积极意义。
作为显示驾驶技能的资质证书,驾照的考取有别于学历“文凭”的获得,其考察内容更多的是倾向于实践性的真才实学。依常理讲,只要通过了相关科目的严格考试,就应当获得相应的许可资质,与其采取何种学习方式并无必然的因果关联,更何况大学本科的教育也早有自学自考的先例;从法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驾驶证当属公民的“特定资格”,理应遵循此规。具体到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申请条件仅包括年龄和身体条件的两项要求,并无是否要经过驾驶员培训学校培训的相关内容。由此解读,放开驾照自学自考当属顺应民心、契合大势、合理合规的利好之举。
透过人们学车考照的社会实践,更能体现出“自学考驾照”的现实性与必要性。基于“驾考合一”的现行体制,人们不得不云集于地位垄断且鱼目混珠的各类驾培机构。这不仅会严重干扰人们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极易诱发急功近利、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等乱象丛生。比如,驾校学习不仅动辄要交几千元不等的费用,相对练习时间也比较短,并不利于学员迅速掌握驾驶技术;僧多粥少的有限师资,让驾培教学难以彰显其针对性和个性化,等等。相反,在允许自学自考的语境下,能者为师、因材施教的“一对一”驾培成为常态,学员也可以更有效地化解工学矛盾,得以充分的实践机会。这或为“自学考驾照”的人性化所在。
对于正在迈入“车轮上国度”的中国,实施这种集大众性与技术性于一身的驾照考试,宽进严出或为其不二选择。“自学考驾照”之所以好事多磨,安全风险是人们的关键考量。如何避免“新手上路”的驾培风险,满足自学自考“教练员”“教练车”和“指定的路线、时间”等必要条件,还需对现有法规的修改完善,需要相应细节措施的配套跟进,只有把“自学考驾照”的制度善意置于“严”字当头的无缝监管,才能不悖好事办好、善政善为的惠民初衷。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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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