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电动车 撞轿车被索赔万余元
08.05.2015 17:42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钦浪网迅 (记者 黄荣友 通讯员 陆珏燕) 一名男子阿华(化名)醉酒后驾驶电动车撞上一辆小轿车,被交警判定负责全部责任,事发后,保险公司给小轿车进行维修等花了万余元。近日,保险公司将阿华告上法院索赔垫付的车辆损失保险赔偿金共计一万余元,钦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3年,小马(化名)为其新购买的轿车在华安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2014年1月,阿华醉酒后驾驶电动车搭载朋友在南宁市高新区园艺路延长线与小马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阿华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2月,交警部门对该事故作出了认定,阿华因醉酒驾车未实行右侧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应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小马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小马的爱车受损后,给华安保险公司依据理赔申请及保险合同约定将车辆损失赔偿款11770元转给小马。
2015年1月23日,华安保险公司向钦北区法院请求阿华赔偿车辆损失保险赔偿款11770元,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近日,钦北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阿华偿还华安保险公司车辆损失保险赔偿金11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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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2015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