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所高校提出设内部纪检机构 学生可参与反腐

26.11.2014  17:17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文姬 实习生 崔明辉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15所高校章程核准书,这已是第五批出炉的高校章程。去年11月,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等6所高校率先出台章程,截至目前已经有47所大学陆续拥有了自己的“家规”。

  据《法制晚报》记者梳理,政校分离、教授治学等去行政化内容在47部高校章程中均有突出呈现。其中,“自主”一词共提到了553次之多,平均每所高校都提到了10余次。超过九成高校明确了将设立具有纪检职能的机构,学生可进入,调查处理学校人员违反校纪行为等。

  教授治学也得以凸显,有34所高校提到了这一概念,对学术委员会领导构成都有明确说法,提出了“校长不能担任学术委员会领导”,进一步强调了去行政化。

  专家表示,去行政化是学校在办学方面进行提高的必然选择,高校章程中能凸显反腐的相关内容也是一个进步。关键还要看章程规定有多少能得到切实落实,不能让其成为摆设。

   47高校定“家规” 553次强调自主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在上海出席2014年省部共建地方高校工作研讨会时曾提到,章程就是大学的“宪法”,要推进依法治校,其中一个重要抓手就是章程,“办事要有章法,高校要有章程”。

  去年9月,教育部制定《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明确了各个类型高校章程制定的具体步骤和先后顺序安排,要求到2015年年底之前,所有的高校完成章程的制定工作。随后,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等6所高校的章程首批出炉。

  法晚记者统计,截至目前,教育部共分5批为47所高校核准章程,对校长、学生、教职员工等的责任进行明确。而根据时间表,今年年底前,114所高校将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记者注意到,这47部高校章程基本按照教育部指导框架设定,一般都由序言、总则和细则组成。细则基本涵盖了学校办学方向、学科门类、领导体制、组织结构、学校经费的来源渠道等。

  在已出台的47部高校章程中,自主办学、去行政化、反腐等都属热门内容。记者发现,“自主”一词共提到了553次之多,平均每所高校都提到了10余次。其中,东南大学提到次数最多,共有26次。由此可见各高校去行政化、实现政校分离的决心。

  针对政府对学校管得过多、过细、过宽等问题, 201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明确提出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改变政府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同时也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涉。高校将有权利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及学校财产等。

  北京理工大学宣传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理工大学近日正式发布的章程中提到,学生及教职员工可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为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提供了保障。

   超九成提设纪检机构 学生可参与

  除了要去行政化,高校腐败问题也不容忽视,形同癌症的腐败现象早已潜入“象牙塔”。近年来,尽管教育部门严查教育腐败,但高校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

  显然,各高校也特别注意到了这一问题。法晚记者梳理发现,许多高校在章程中提到了建立纪检部门、推进反腐的相关内容,明确了学校纪委和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将反腐提到了关键位置。

  在47部高校章程中,除清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和复旦大学3所高校没有明确外,超过九成高校提出设立具有纪检职能的机构,虽然各校设定的机构名称不一,如学校纪律委员会、学校监察委员会等,但其主要目的均是“剑指高校腐败”。

  值得一提的是,在人员组成上,学生参与力度明显加大,明确了学生可参与校务,甚至可参与调查处理学校人员违反校纪行为等。东南大学要求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而东北师范大学的监察委员会则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

  北京工业大学纪委书记冯虹教授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目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数从学校内产生,且按现行管理体制,高校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双重领导下工作,难以监督校级领导。同时,高校监察部门受到业务知识、人力的限制,面对多个领域的监督难以深入。

  此外,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符合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的高校权力制衡机制,高校内部各种权力常交织在一起,行政领导往往同时担任学术系统、社群系统的重要成员,权力之间缺乏制约,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相对弱势,为腐败发生提供了便利。随着高校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这样的情况相信会逐渐有所改善。

   章程规定要落地 不能成摆设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如今高校严重行政化,导致了行政治校的局面,意味着学校对行政负责,而不是对教育负责。长久以来,导致学校没有办学的个性与特色,所以也无法培养创新型人才,“去行政化是学校在办学方面提高的必然选择”,能在高校章程中凸显反腐的相关内容,也是一个进步。熊丙奇说,他更关心的问题是大学章程规定的内容有多少能得到切实落实,如果章程的条款不能落地,就只是摆设。

  未来如何把章程落实还是一个未知数。熊丙奇说:“不能行政说了算,要明确党委常委会、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的角色,以及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表示,目前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还不健全,很多管理就变成了部门统治,自由财政权很大,过多地掌握在行政人员手里,高校亦是如此。

  程方平还表示,高校章程中的明文规定,只是改革的一个基础。高校除了要去行政化,还要法制化。而让学生、教师作为学术主体参与决策是正确的,但是必须要有制度。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做过实验,让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来参与学校管理。只要相关的制度制定好了,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