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行车 交警提醒:别患这些“交通常见病”
今年国庆长假高速公路继续免费通行,大量私家车主选择走高速公路出行旅游。交警部门在执法中发现,不少车主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没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超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在高速公路倒车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对此,交警部门对几种常见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盘点,提醒广大车主文明驾车。
违法行为1
超速驾驶
据广西高速交警介绍,超速驾驶是目前国内高速公路上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恶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数据显示,在兰海高速武鸣段区间,仅今年上半年,交警部门就抓拍到2256条超速违法行为。
●危害:一是超速影响驾驶人的视觉。驾驶人的视野、动视力(驾驶人在驾车运行中的视力)等会随车速的变化而变化。时速40公里时,一般驾驶人可看清前方200米以内物体;时速100公里时,就只能看清160米以内物体。超速行驶会使驾驶人视野变窄,视力减弱,对前方突然出现的险情难以有效处置。
二是超速使制动距离延长。车辆的制动距离主要受车速制约。由于惯性作用,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大,从而增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三是超速影响车辆操作稳定性。特别是在弯道处,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使车辆发生侧滑或倾斜。在同等条件下,车速提高1倍,其离心力会增大3倍。过大的离心力容易使车辆失控,出现侧翻。
●处罚方式:根据交安法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超速的,按超过规定时速的比例确定处罚方式。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60%的,罚款1000元,记12分,可以扣证,并处吊销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60%以上未达70%的,罚款1400元,记12分,可以扣证,并处吊销驾驶证。
违法行为2
未保持安全车距
10月2日下午,在G72泉南高速公路南宁往柳州方向古辣出口附近,发生一起5车追尾事故。事故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伤。交警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在这起事故中,涉事车辆均未能保持安全车距,这是导致这起连环事故的主要原因。
●危害:据交警部门统计,未保持安全车距已经成为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与前车的距离越近,处理紧急情况的时间就越少,与前车的距离越近,后车驾驶者的视线范围越受限制,发生事故的概率就大幅增加。
在高速公路上,一般乘用车从100km/h开始制动到完全将车辆刹停需要40~45米的距离,这还不算驾驶员的预判断和反应时间。100km/h的车速,也就是每秒跑27.8米,因此算上预判断和反应时间,高速公路安全车距建议保持200米可谓非常有道理。
●处罚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南宁市目前并未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但在一般交通事故中,未保持安全车距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的,后方车辆要负全责。
违法行为3
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的情况,主要出现在驾驶员错过收费站出口,因为不想多走冤枉路而倒车、逆行回到自己想要行驶的出口方向。
●危害: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会给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巨大的危险。正常行驶的车辆很难判断前方车辆的驾驶意图,很少会意识到你在倒车行驶,追尾、碰撞事故就会发生,甚至会发生连环追尾、碰撞等严重交通事故。而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故,基本上都是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危害极大。在高速公路上一旦走错了路,千万不要倒车、逆行,只能将错就错,继续向前行驶。高速公路每隔一段路程总会有立交桥或是下高速公路的匝道,驶至此处就可乘机调整路线。
●处罚方式:记12分,罚款200元。
违法行为4
在匝道口停车滞留
很多车主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时候,经常看到有车辆停在高速公路出口分道线上观望。这种情况通常是驾驶员因为对路况不熟悉,不知道是否应该从当前出口驶出,又担心错过出口,所以在高速公路出口处打电话问人,或者查看手机地图,甚至有的驾驶员会向过往车辆招手问路。国庆节假期,记者在南宁周边高速公路通行时,就经常看到在高速公路出口停车观望的车辆。
●危害:高速公路侧分带是不允许停车的,这一行为不但会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还会妨碍主路上车辆的正常行驶,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出行前应提前规划好出行线路,在行车过程中,应注意观察道路旁的标志标牌,提前做好出高速公路的准备。
●处罚方式: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记6分,罚款200元。
违法行为5
占用应急车道
据了解,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主要有几种,包括交通拥堵时,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超车、在应急车道停车未按规定放置警示牌等。今年国庆节期间,广西高速交警采用流动抓拍的方式,对高速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处罚。10月1日当天,在柳南高速南宁东收费站往柳州方向,就有一批车辆因占用应急车道被处罚。
●危害:一是延误紧急救援。占用应急车道,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导致道路拥堵加剧,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二是加剧道路拥堵。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拥堵程度。
三是极易造成事故。部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没有按规定打开报警闪光灯并在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而是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维修;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上述行为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处罚方式:记6分,罚款200元。如果是车辆发生故障或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在应急车道停车的,必须按规定在停车地点后方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否则可能因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被罚200元、记3分。(记者 梁成龙)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