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培训对工资集体协商提质提量

08.10.2015  11:55

近日,鹿寨县在县总工会会议室开展《工会法律业务知识及劳动法》培训班,县人力资源局分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副局长李日芳、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潘树旺,县总工会副主席卢燕,以及各乡镇工作委员会主任、社区负责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工作人员、各私营企业的工会负责人共45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由柳州市总工会法律信访部部长梁尚利进行授课,授课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工会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何在拟定工资集体协商文本时充分的体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使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在工资集体协商文本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授课采用了对劳动法每一条进行条理分析,并穿插实例进行综合讲解的方式。对一些平时不为人注意,但在现实中又时时触及的条款更是授课的重点,授课中采用了发生在我们柳州市的案件和全国较有影响力的案件为例子,由于很多案件发生在我们身边,使大家对枯燥的法律条例的运用有了更加深切的体会。

通过授课老师对条款的讲解,学员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对劳动法有了更直观的体会,对工资协商文本的拟定更加“有谱”了。

此次培训为鹿寨县培养工资集体协商队伍,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率,以法律的途径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也切合了7月6日习总书记在中央群团工作会议中要求群团组织要“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