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卫革委员询问扶贫资金整合问题
黄卫革委员在询问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答复
黄卫革委员询问:
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繁多,分散在各部门,建设标准不同,验收办法各异,存在项目重叠、部门利益分割、资金使用分散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采取什么措施,统筹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黄伟京(自治区财政厅厅长)答:
自治区政府非常重视贫困地区农村的发展,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据统计,2013年通过争取中央支持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总共对52个扶贫重点县(包括石漠化片区县)投入近470亿元的各类涉农扶贫补助资金,其中项目资金达到280亿,平均每个县都有5-6亿。这些数字应该说是不小的,但现在各项涉农资金在自治区这一级就涉及20个部门、16大类,应该说是比较分散的。从财政部门也好,从自治区政府也好,都很想统筹这些资金,但特别不容易。目前的资金分配确实存在着散乱、重复交叉,还有一些管理要求、管理标准不太一样的情况,这里面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管理体制的原因。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一些措施,下大力气统筹整合各类的部门资金。
第一,改革资金管理机制。首先要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机制,按因素法将专项资金切块分配下达到县,采用的因素,一个是客观因素指标,一个是绩效因素指标,这里面有不同的一些权重和要求。这样钱下到县以后,由县根据本县扶贫开发规划和每年计划,以及本县发展要求,把这些资金用到本县最看得见、最及时的扶贫项目去,自治区不再下达项目计划,不再设定项目计划标准,把这个权下给县。还要把其他项目的涉农项目扶贫资金的分配权也下放。按照因素法放下去,钱由我们上面给,使用由县安排,这样标准也会统一,重点项目也会到位。
第二,落实资金的整合责任。首先,县一级要科学搭建资金整合平台。总的要求是以县为整合使用主体,以项目为整合使用依托,包括建立项目库、评估论证等等。其次,要围绕这个平台来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整合责任。自治区要带好这个头,自治区、市两级的财政、发改、交通、教育、水利等部门,对能够切块分配下达的资金,要一律按照因素法下达。对具体项目单位的扶贫资金和部门项目资金,县里面使用一定要突出重点,比如县级扶贫的生态移民,包括异地扶贫搬迁,我认为目前是重点。还有整村、乡推进的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产业扶贫和教育扶贫,这些重点项目应该优先安排。
第三,要建立健全资金整合的协调机制。县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主要是组织实施;各级扶贫主管部门的主要责任是负责督促检查和督促指导,跟踪、协调、通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资金整合方案,落实资金,下达任务,跟下面进行对接。相信通过上下一起努力,加强县级主导责任,加强自治区和市级监督责任,广西的扶贫工作,特别是扶贫资金这种散乱交叉、重叠的现象,会根本治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