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下拨1.1亿用于黄标车补贴 车主提前淘汰“老爷车”可获补助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龙博)家有黄标车的车主注意啦!提前淘汰你家的“老爷车”,可获得政府的财政补贴哦!昨日,南宁市环保局召开“南宁市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及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议获悉,从2015年7月1日起,南宁正式启动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同时全力加快推进全市黄标车特别是营运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据估算,南宁市占比不足10%的黄标车保有量,在全市汽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达到了45%,颗粒物排放量占比达到了69%。”南宁市环保局副局长曾鸣介绍,黄标车不仅对南宁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污染,同时还大幅占用了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的环境容量。因此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仅是有效缓解大气污染和频发的雾霾天气的重要手段,还是为全市人民购买新车腾出环境容量和空间的最佳途径。
据介绍,2014年,广西共淘汰了10多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到2015年年底,广西将要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区范围内的黄标车。今年,南宁将要达到淘汰11000辆黄标车的目标。
南宁市此次共拨款1.1亿元专项资金推进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目前该批资金已经拨付到位。同时市财政还将通过多种方式追加黄标车补助资金。
需要提醒车主们注意的是,此次申请提前淘汰补贴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车主需要提前了解享受补贴的相关政策及申领程序,同时还需要携带申请黄标车报废回收、注销以及申请淘汰补贴所需材料(详情如下),前往广西车船回收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按照规定,申请淘汰的黄标车将按照车辆类型、实际使用年限等条件进行差别化补贴。
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通俗地讲,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的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点燃式汽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0年以前,发动机为化油器发动机,无尾气处理装置)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压燃式汽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8年以前,发动机供油方式为机械供油,无尾气处理装置)。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申请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2.申请报废淘汰时间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含一年),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3.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检验;
4.车辆办理提前报废手续时,应保持车辆的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5.申请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的,其车辆性质必须是环保部门核准的黄标车。
申领程序
1.车主通过机动车环保网或向本辖区内有正规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服务网点查询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2.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对车辆补贴范围和标准进行认定,并接收车主交售的车辆和相关材料;
3.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经认定的报废车辆办理报废手续,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代车主将车辆相关证明、凭证提交公安车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公安车管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5.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定期将申领补贴的车辆材料,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审批大厅;市环保、商务、财政等部门联合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
6.由指定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办理补贴资金支付手续。
提供材料
申请黄标车报废回收、注销所需携带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车主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3.如由委托人代办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原件(特殊情况的需提供有法律效应的相关证明),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申请黄标车淘汰补贴所需携带资料
1.环保部门出具的黄标车属性证明材料即《黄色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原件);
2.商务部门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第三联);
3.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4.《南宁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受理点现场填写,个人车辆由车主签字确认,单位车辆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全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5.车主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6.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或对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7.营运客车需提供营运证复印件或运管部门的书面证明原件;
8.全权委托书(原件);
9.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补助期限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
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淘汰的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已享受过中央财政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除外),可申请补办手续申领补贴。
补助标准
申请淘汰的黄标车按车辆类型、实际使用年限等条件给予不同补贴。同一车辆,在2015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贴标准,在2016年申请淘汰的,补贴标准约为全额的75%,在2017年申请淘汰的,补贴标准约为全额的50%,补贴标准逐年递减。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大型、中型营运客车(不含城市客运车辆)另行追加补贴2万元/辆、小型营运客车(不含城市客运车辆)另行追加补贴1万元/辆。追加补贴在2015年至2017年期限内不执行逐年递减政策。
受理地点
南宁市委托广西车船回收有限公司统一为车主代办补贴资金申领工作,免费为车主提供补贴申领一站式服务,符合条件的车主,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广西车船回收有限公司申领补贴资金。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号
电话:0771—4014911、3313611、4014910、3311626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