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龙保公司停车一小时不免费被处罚2000元

27.07.2015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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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报消息(记者张晓军、实习生廖悦波)7月24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市龙城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保公司)因不执行“停车一小时免费”规定,被处罚2000元。

  据了解,近日,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接到群众反映,他们在弯塘路友谊国际外围商铺停车场停车,不到一小时却被收费。该局工作人员前往调查发现,龙保公司受委托管理的友谊国际小区外围商铺停车点,自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7月6日期间,执行柳价函【2015】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收费:2元/小时,7:00—次日7:00最高限价14元,但对部分停放不足1小时的车辆未给予免费,且收费公示没有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没有公示收费依据、定价形式。

  市物价局经调查认为,龙保公示的上述行为,属《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此,依据《处罚规定》相关规定,责令龙保公示改正,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