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42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 19批来自本地制药企业

15.12.2016  16:39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叶祯)广西食药监管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有42批次制剂、中药不合格。提供样品的单位中,除了企业,部分医院、诊所以及大药房都抽检出了不合格药品。部分中药防腐、漂白剂含量超标。

  今年7—8月,广西食药监管局组织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经核查确认,本期公告共涉及药品527批次,其中经检验符合标准规定药品485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42批次。

  18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制剂部分)抽检于区内柳州、三江、贺州、钟山等市(县)的药店、药业公司,生产厂家均为外省的。24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中药饮片部分)抽检于区内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等市(县)药店,其中19批次生产厂家为广西区内各药业公司。在这24批次不合格药品(中药饮片部分)中,个别药业企业生产的多个药品不合格,其中6批次检查样本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二氧化硫作为防腐、漂白、抗氧化等作用的添加剂,并不是绝对禁忌物质,但是其含量限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滥用中药材熏硫是违法行为。部分企业由于生产加工工艺不达标,出现违规添加的情况。

  广西食药监管局指出,销售、生产所在地的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

  食药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在生活中遇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问题,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