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家政人员没与雇主签合同 20人仅7人重视合同

03.05.2015  14:04

签了合同,工作权益更有保障。 (资料图片)

熟人介绍家政工作时,多数家政人员没与雇主签合同;记者调查发现——

20名家政工 仅7人重视合同

律师提醒:家政合同不仅证明服务关系,还能让意外情况有个处理依据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记者  邓色迎

        核心提示

        在家政行业里,有不少月嫂和育婴师入行久了以后,会通过老雇主介绍新工作,有些则是同行姐妹相互介绍。在这些不通过家政公司而接单的方式之下,很多家政人员与雇主都不签署家政服务合同。他们认为,熟人介绍的家政服务工作,靠的就是相互信任,没有必要签合同;就算发生纠纷,他们也不可能打官司解决。律师建议,家政人员与雇主最好签订家政服务合同,遇到纠纷时可维护双方的权益。

        现状:

        “介绍接单”大多不签合同

        近日,就熟人介绍的工作家政人员是否会与雇主签订合同,记者随机对20位月嫂和育婴员进行采访发现,只有7人比较重视签合同,绝大多数家政人员认为,熟人介绍之下,靠的就是相互信任,没有必要签合同。

        月嫂李凤莉介绍,她从事家政工作10余年,认识了不少同行姐妹,也在不少雇主家里工作过。她大多数工作是熟人介绍的,有的是同行姐妹,有的是以前的雇主。雇主请过她,认为她工作做得不错,就会介绍给亲戚朋友。熟人介绍的单,她不会和雇主签合同,因为她觉得不仅麻烦,而且也没那必要。再说了,月嫂每一份工作的时间也就是一两个月,工作时间这么短,应该不会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育婴员李增芳表示,因为雇主比较信任亲戚朋友的介绍,认为通过熟人介绍,可以请到比较好的家政人员。如果是很熟悉的人给自己介绍了工作,她到新雇主那里一般也是不签合同;除非不是很熟悉的人介绍工作,她才会要求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