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红救〔2016〕116号
关于分配2016年冬季备灾物资的通知
柳州、桂林、百色、贺州、河池市红十字会:
据气象部门信息,我区今年冬季有发生雨雪冰冻灾害的可能。为支持你市做好2016年冬季备灾工作,现将救助物资一批分配给你会(分配方案详见附件),请做好分配、发放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该批物资可结合2017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分配和发放。
2、请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及相关要求接收和发放救灾物资,禁止截留或挪作他用。
3、请在发放救灾物资的过程中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并及时上报我会。
4、如条件允许,可考虑在物资发放时举行简朴的发放仪式,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
5、请于物资接收后7日内将物资收据(表4)原件报至我会救助救护部;分配物资前将物资分配计划(表3)信息报送我会救助救护部,我部同意后方可发放;物资发放后1个月内向我会上报执行结果报告(表5)原件及物资发放影像资料。
6.如确因天气晴暖等原因,2017年4月份前尚未使用该批物资的,需向我会申请,经批准后转为当地长期备灾物资。
附件:2016冬季备灾物资分配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