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总体规划(2015-2020年)编制单位的公告

09.07.2015  20:21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南宁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总体规划(2015-2020年)》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编制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总体规划基本内容

  规划背景及基础、规划总体要求、移民搬迁安置计划、集中安置示范点建设、集中安置点设施建设、移民安置区域产业发展、移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影响与保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效益评价和风险评估、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三、公开选聘对象的条件和要求

  (一)公开选聘规划编制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广西区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规划编制人员团队、规划编制经验和成果,近三年完成省级和市级(地级市)相关规划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1个。

  (三)规划编制负责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规划编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本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编写工作。

  (四)编制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规划编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编制工作。

  (五)编制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规划成果,编制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事项及时间要求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总体规划(2015-2020年)》编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规划编制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7月15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达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和西部开发科,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规划编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五、编制进度要求

  (一)中选编制单位需在2015年7月20日前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规划编制协议书。

  (二)规划编制单位应于2015年10月5日前完成初稿并提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形成评审稿,于10月15日前提交专家评审。

  (三)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议审查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2015年10月20日前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最终成果。

  (四)规划编制期间,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规划经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规划编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规划编制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西部科。

  邮政编码:530028,联系人:李世房

  电话:0771-5555851,传真:555585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南宁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总体规划(2015-2020年)编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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