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2014年度矿泉水水源地检测结果 3处水源地不合格

13.03.2015  11:55

      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了2014年度广西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泉水水源地检测结果。通报显示,此次参检的26处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及92处饮用天然泉水水源地,除了3处水源地存在违规不合格现象外,其余115处均合格。
      通报显示,横县南山矿泉水厂“南山”矿泉水水源地、桂林海洋山天然矿泉水饮料厂“海洋山”矿泉水水源地无采矿许可证,属无证开采。横县山峰天然泉水厂“山峰泉”天然泉水,没有按要求提供有效的天然泉水水质微生物指标检测报告。另外,梧州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大印”矿泉水水源地停产,未参加水源地年检,水源水质不明。
      通报指出,目前尚有部分矿泉水、天然泉水企业未按要求对矿泉水或天然泉水的流量、水温开展长期监测,没有建立泉水的水质、水量、水温长期监测制度,没有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另外部分企业的一级防护带内地面没有硬化,许多企业水源地的二级防护区没有设置围墙或铁丝网,给水源地的水源安全留下了隐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企业务必按有关规范要求,建立泉水的水质、水量、水温长期监测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同时,继续加强对矿泉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对一、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此区域,防止矿泉水、天然泉水水源地受到污染,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健康安全,保障矿产资源合理、持续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