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前夕广西集中宣判涉毒案 365人获刑
中新网南宁6月23日电 (林浩 覃晓宁 韦明强)“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广西各级法院对321件毒品犯罪案件,365名毒品犯罪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同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 执行死刑命令,对一批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
6月23日,广西高院“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广西高院副院长林金文通报了上述情况。他介绍,2015年以来,广西法院坚 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加强禁毒法制建设,仅今年1-5月,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117件,判处罪犯240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58 人。
在此次行动中被执行死刑的罪犯中,农绍英在中越边境偷运毒品海洛因20083克;农心安被认定出售并收藏毒品海洛因逾8050克;陆伍兴则因携 带甲基苯丙胺(冰毒)近5572克被查获;叶广华购买冰毒1000余克,并在接受警方检查时使用电击棒拒捕,致二名公安人员轻微伤。
林金文表示,广西法院在审理毒品案件中对于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惩、重判,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但是,林金文坦言,当前,广西毒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毒情来势汹汹,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正不断增长,一些毒品犯罪分子不断变化和更新犯罪手段,除使用更为隐蔽的犯罪手法外,还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先进装备来提高毒品犯罪活动的安全系数,增加了侦查、审判工作难度。
对此,林金文表示,广西法院将继续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加大对制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强 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严惩向农村地区贩卖毒品及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毒品犯罪;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犯罪,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严厉打 击因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抢劫等次生犯罪。
广西高院当天还向社会公布了五起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