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一批发商突然关门跑路 50多家商户集体报案
南宁市华强路一带的几十家商户,今年3月在南宁曹桂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曹桂公司”)的订货会上,付款预订了一批品牌电池和剃须刀等商品。不料5月27日,他们得知该公司的负责人失联跑路了。50多家商户一起向南宁市华强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立案介入调查。
十多年合作说变就变
据报案的商户老板称,十多年来,他们一直与曹桂公司合作,定购南孚、555电池、吉利剃须刀片、刀架等。平时,商户卖完一批货再打电话进货,曹桂公司派人送货上门,现场结算货款。
今年3月18日,曹桂公司在南宁市华西路一家酒店举行一场大型订货会,订货价比平时优惠5个点左右。到场的50多家商户,大多通过现场刷卡,预付了至少1万元的订货款。商户老板说,这些订单不是一次性全部发货的,而是根据订货商销售情况,卖完一批再送一批。因为日用品有保质期,日期越新越好卖。
不料,5月27日,商户老板陆续接到曹桂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老板5月26日一直没有到店开门,掌管仓库钥匙的老板儿子、儿媳、老板妹妹的电话,均打不通或无人接听,疑似老板全家已跑路,建议大家报案。
近来已出现供货异常
5月27日下午,50多家商户来到华强派出所,将订货收据和刷卡凭条交给警方。经统计,涉案金额已达上百万元。警方拿到的两张“订货会客户订货明细表”也显示,那场订货会现场收到打款共170万元,尚有69万元货品未发货,还有部分商家是订货会后打款的。
记者了解到,曹桂公司的企业法人叫曹锦涛,是广东廉江市人,即员工口中的老板,一家人已在南宁买房生活。5月28日,记者多次拨打曹锦涛电话,一直处于来电提醒状态。记者来到位于新阳北一路的门店,也是大门紧锁。
曹桂公司业务经理农某说,5月26日,一直没见老板来开门,打电话才发现老板一家都失联了。如今公司已没有人上班,因为钥匙在老板手上。公司还拖欠了十多名员工4月、5月的工资。
经营了十多年,老板为何突然跑路?商户和公司员工都称,此前未发现有任何端倪。不过,订货会后,曹桂公司的供货不太正常,无法足量供货,商户多次催促,老板只是一再向员工表示“货很快就到了”。
而据从广州赶来报案的一家电池厂家表示,他们早在4月份就发货给曹桂公司了,却一直没有收到货款。武汉的一家订货企业则表示,他们支付60多万元货款,曹某却多次以“货在路上”作推托,至今还有近30万元的货未收到。
凭收据可否追回损失
根据商户、厂家和员工反映的情况,民警判断,曹桂公司老板已经是有预谋性地进行诈骗,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小利为诱饵”诈骗案构成要件,目前警方已立案介入调查。
在商户手中,大多只有一张盖有曹桂公司印章的订货收据,没有合同,那么他们能否追回损失?南国法援公益律师黄洁蓉认为,单据上盖有曹桂公司的印章,也写明购买内容,可以作为今后要求退款或索赔的依据。商户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读者李女士 稿酬50元)
[ 律师提醒 ]
订货最好订立合同
在现实交易中,不少商户凭着多年信誉和习惯,在交易时只写一张简单的收据,导致在出现纠纷时维权困难。黄洁蓉律师建议,交易金额较大时,最好订立合同,再简单的合同都比收据或送货单强,合同条款越具有可操作性越有利于维权。
合同关键内容,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收货方式等,还应约定违约责任,即货不对板、不按期供货时的赔偿问题等。 (记者 邓晓衡)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