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2017年林业转移支付资金24.59亿元

06.02.2017  13:31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抢抓开春林业生产的宝贵时间,支持全区林业发展,按照《预算法》及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的要求,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各市县2017年林业转移支付资金24.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4.96亿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与发展资金13.15亿元、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0.22万元、自治区财政林业项目建设资金6.26万元。 

  一、 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方向 

  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完善退耕还林和新一轮退耕还林,2017年资金用于补助我区2002-2006年度退耕地还生态林315.97万亩,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广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西部〔2015〕1507号)所确定的新一轮退耕还林35万亩。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和发展资金主要用途:一是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用于补助全区国家级公益林7254.32万亩;二是林木良种补贴,用于补助承担良种苗木培育任务的国有育苗单位;三是造林补贴,用于补助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壮苗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进行人工造林和湿地人工更新造林;四是森林抚育补贴,用于补助国有中幼林、公益林抚育,割灌除草等;五是国有林场改革资金,用于缴纳国有林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国有林场分离场办学校和医院等社会职能费用等。 

  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区国有贫困林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利用林场或当地资源发展生产。 

  二、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支持方向 

  自治区财政林业项目资金主要用途:一是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用于补助全区自治区级公益林907.88万亩;二是林业经营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补助油茶等木本油料、经济林和花卉产业发展;三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与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林业科技推广和农村能源建设;四是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控,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监测;五是自然保护区(湿地)与动植物保护,用于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和综合能力建设;六是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林区道路建设和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七是林木良种,主要用于种植园建设和种质资源保存利用。 

  由于林业生产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每年3、4月份是开展植树造林等林业生产工作的最佳时间。中央和自治区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提前下达,紧扣林业生产的时效性因素,有力的支持了全区开春后的林业生产工作。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继续做好全区林业发展经费保障工作,为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作出更大贡献。 

 

报送单位:农业处   编辑:耿学昌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广西著名作家彭匈应邀出席我厅财政青年沙龙并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