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前8月环境质量向好 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达85.7%
我区前8月环境质量向好
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达85.7%
9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于各地积极整治突出环境问题,近年来我区环境质量状况下降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大气、水等主要环境质量指标明显改善。今年1-8月,全区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85.7%,酸雨污染水平有所减轻;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三类以上水质断面有67个,占93.1%,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占88.6%;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平均达标率95.0%,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近岸海域海水一、二类水质占88.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1.5个百分点,均居全国先进水平。
我区环境质量向好趋势体现在:一是城市PM10指标的改善。6月以来,全区城市PM10平均浓度同比持续下降,扭转了浓度持续上升的势头。特别是继1-6月PM10浓度同比首次降低后,1-7月的PM10浓度继续削减;即便是在8月区域性污染天气影响背景下,全区1-8月PM10浓度仍实现了环比削减1.5%,达到65微克/立方米,越来越接近年度63微克/立方米的控制目标。全区已有9个市基本完成PM10年度控制目标,南宁、桂林、柳州提前完成了年度控制目标。北海、防城港更是实现了“优中更优”的佳绩。
二是水环境质量指标的明显改善。上半年,我区近岸海域44个监测站位中,达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8.6%;海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8.6%。全区39条河流共设7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平均水质达三类水质标准和达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断面均为67个,达标率均为93.1%。全区39条河流共设7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平均水质达三类水质标准和达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断面均为67个,达标率均为93.1%。
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环保部门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以督政为主要手段,狠抓污染防治和减排。通过督政,各市党委、政府都空前重视环保工作。南宁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启动了18条内河整治工作,印发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组织黑臭水体普查,实施河道周边专项整治,自加压力,加快黄标车的淘汰;柳州市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升,5月、6月空气优良率100%,7月优良率93.5%,8月优良天数为25天。桂林市对全市建筑工地、砖厂、交通道路等大气污染来源进行巡查督查和依法处罚,截至8月底,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02天,同比增加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