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1月举行 9月5日起可报名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罗宁)8月18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2017年广西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5日至8日,笔试定于11月4日举行,今年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需要单独编码。
设置音体美科目单独编码
自2017年下半年起,在常规的编码之外,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看清各类型学历报考条件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2017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8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http://www.ntce.cn
)。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考类别及报考科目。
(二)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17时。
考生网上报名后,各考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交费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17时。
经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 http://www.ntce.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费笔试为70元/人·科。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详见文末表格)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 )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