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放气球资质证书
关于开展2014年度施放气球资质年检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度施放气球资质年检
的通知 气象
关于开展2014年度施放气球资质年检 的通知 各市气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施放气球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施放气球资质年检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放气球资质年检范围 已领取广西气象局颁发的施放气球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资质年检的主要内容 1.上年度企业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批准的资质等级标准; 3.企业资质单位是否出现责任性安全事故,整改情况如何; 4.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三、资质年检单位需提供材料 1.施放气球资质年检申请表(见附件1);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3.《施放气球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施放气球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技术职称证书(高级、中级)、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施放气球资格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5.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6.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2)。 上述材料涉及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质单位的年检材料必须在 3月15日前提交。 四、年检材料装订要求 除施放气球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之外,其余所提供的年检材料需要装订成册(装订要求见附件3)。 五、年检受理时间和受理方式 1.受理时间:2015年2月15日至3月15日。 2.受理方式:直接提交或者邮寄方式。具体地址和邮编如下: 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气象局窗口 邮编:530000 3.联系人及电话:陶坚 0771-5595637 六、年检方式 施放气球资质年检以书面审查为主,自治区气象局和相关市县气象局对部分情况进行现场实地核查。 七、法律责任 没有按期参加资质年检的或年检不符合要求的,将按《施放气球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施放气球资质年检申请表 2.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申请材料装订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2015年1月28日 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