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随人走 钱随账走 广西住房公积金实现无障碍异地转移

17.07.2017  11:39
  今后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将大大简化,不再需要两地来回奔波。近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上月底广西全区1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通过平台,广西各地公积金中心与全国各城市间住房公积金中心实现无障碍转移接续。缴存职工可以轻松实现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这为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职工带来极大便利。

  当平台上线后,按《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凡职工劳动关系异地间迁移,职工在转入地的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就可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受理,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信息传递至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资金转出,再通过平台反馈转入地公积金中心,转入地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入账,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异地转移接续全部手续在11个工作日内办结。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平台上线至7月9日,全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累计转出183笔,转出资金449.64万元;累计转入222笔,转入资金543.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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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 实习生 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