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持续开展“清淤”行动

09.08.2018  18:01

在路口,车身上喷绘着广告,临近报废状态的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资源不挪窝;在一些道路旁,有的车辆长期霸占停车泊位,一停就是两三年之久……8月6日,南宁交警支队继续组织开展“清淤”行动,共对37辆“僵尸车”进行了拖移清理,通知车主驶离12辆,新完成取证、计划拖移车辆13辆。

霸占泊位打广告,交警依法拖车

当天上午,交警九大队民警对仙葫大道与莺歌路交叉路口处的一辆“僵尸车”进行了拖移清理。在现场看到,该车为白色7座面包车,车身上喷绘有附近某楼盘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并喷绘有箭头指向和地址说明。该车长期霸占路口泊车位,显然是为了抢占显眼位置做广告宣传。

交警九大队副大队长徐修平介绍,该车因长期占用道路泊车位而被群众举报。8月1日《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施行,民警前来调查取证,并在该车挡风玻璃上粘贴告知书,提醒车主该车超时停放占用道路停车泊位使用时限,希望尽快将车辆驶离该停车泊位。然而,一周过去了,告知书仍贴在该车的挡风玻璃上,车辆却未见驶离。

8月6日,交警九大队在对该车进行拖移前,又根据该车登记上牌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车主前来移车,可车主仍迟迟不见出现。就在交警准备对车辆进行拖移时,两名自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现身了,称该车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车辆,却又无法拿出车辆有效证件证明。由于该车贴有的年检标识只到2012年,或已多年未年检,或已处于报废状态。对此,交警对该“僵尸车”进行了拖移清理。当天,交警九大队共对辖区内事先调查取证的3辆“僵尸车”进行了拖车清理。

集中清理“僵尸车”,居民拍手称快

同样,在南宁市鸡鸣路澳华花园内的道路上,一辆车牌号为桂AJU239的小货车停在道路泊位内,附近居民称该车已经在此停放了两三年之久。交警在对该“僵尸车”进行调查取证时发现,该车年检有效期到2014年8月,早已经达到报废状态。且车主预留的电话号码为空号,交警无法联系车主。对此,当天上午,交警对包括该车在内的6辆“僵尸车”进行了拖移清理,附近居民拍手称快。

在北湖北路43—9号路段,一辆红色菲亚特小轿车停在道路泊车位内。该车车牌已被摘除,四个轮胎也没了气,车身上落满灰尘,车底边缘有一圈淤泥板结。民警通过汽车挡风玻璃发现,该车年检有效期到2016年底。附近居民反映,该车停放有三四年了,一直没有挪窝。对此,交警一大队北湖中队对该车进行了拖移清理。

实施新规约束乱象,让市民公平停车

根据8月1日起实施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在不限时的道路泊位内持续停放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否则构成违法。

对此,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江山大队长解释,相关法律的起草颁布,就是为了让市民有公平使用停车泊位的机会。假如车辆中途离开,说明车辆在正常使用中。按照《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于在机动车泊位内停放的车辆,有限时规定的需遵守限时规定停放要求。没有限时规定的,车辆停放持续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否则车辆将构成违法停车,目的就是要从一开始就防止车辆变成“僵尸车”,从而减少公共资源长期被占用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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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