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2+1”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5.03.2015  13:35

桂开办发〔2015〕26号

关于印发《“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

“2+1”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扶贫办、“2+1”模式试点协作学校:

  现将《“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2+1”模式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2+1”模式试点实施方案

 

2015年3月9日

 

“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

“2+1”模式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充分利用广东优质的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优势,探索开展“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2+1”模式试点,拓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渠道,提高广西农村贫困家庭职业学历教育毕业生转移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增加工资收入,加快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步伐,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为培养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创新东西扶贫协作机制,探索“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有效途径,开展“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2+1”模式试点,资助在广西职业(技工)院校接受了两年职业教育的广西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到广东优秀企业顶岗实习,学习掌握广东企业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二、试点协作模式

  “2+1”培养模式。即广西职业(技工)院校招收广西农村贫困家庭“两后生”,在广西就读一、二年级,第三学年到广东优秀企业顶岗实习、就业。高职专科生可采用“2.5+0.5”培养模式。

  三、试点时间

  试点时间为2014—2020年。从2014年开始,首批试点学生为2014—2015学年为二年级、2015年6—8月开始顶岗实习的学生;本方案最后一批学生为2019年6—8月开始顶岗实习、2020年毕业的学生。

  四、试点协作学校与资助对象

  (一)试点协作学校。参与本项目试点协作的学校必须是广西的职业(技工)院校,学校领导重视,参与试点积极性高,学校规模较大,毕业生到广东顶岗实习和就业比例较高,教学安排以“2+1”形式为主的学校。

  (二)试点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广西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参加“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  “2+1”模式试点项目的职业教育学生。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贫困村中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参加试点项目的学生,经申请审批也可纳入资助范围。

  五、试点项目实施

  (一)确定“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扶贫培训基地。由学校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扶贫办”)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教学组织形式、学生到广东企业顶岗实习、就业比例及参与的积极性来确定。参与试点协作的学校确立为“‘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扶贫培训基地”(以下简称“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2014年确定的“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名单见附表1。

  (二)设立“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班。“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设立“两广”协作班(校内社团),由符合资助条件、有意愿到广东顶岗实习、就业的学生为主组成,学生可以全年申请加入。“两广”协作班的宣传、活动经费来源,一是广东企业提供,二是从自治区扶贫办部门预算安排到校的顶岗实习、就业资助资金中开支。  “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要安排指导老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从一年级开始引导学生到广东优秀企业顶岗实习、就业。

  (三)协作规模。2015年,自治区扶贫办计划资助2000名广西农村贫困户学生到广东顶岗实习、就业,以后根据实施情况调整,计划到2020年达到8000—10000人。由“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根据本校贫困家庭学生人数申请协作人数。

  (四)招生与教学组织。由“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负责招生,学校可以该校是“‘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扶贫培训基地”的名义开展招生宣传;自治区扶贫办结合“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开展对“两广”  协作扶贫培训基地的招生宣传。“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独立开展教学工作。

  (五)顶岗实习与就业安排。资助对象在“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完成一、二年级学习后,第三学年由广东智通人才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智通公司”)安排到广东优秀企业顶岗实习、就业,享受企业员工同等待遇,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实习责任险,符合《劳动法》、教育部有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及地方法规的要求,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确保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安全。广东智通公司在业务管理系统中建立专属的学生档案,并能够向自治区扶贫办和“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开放第三方平台,相关领导可以实时查询学生实习、就业后的动态信息。

  “两广”  协作扶贫培训基地主动与广东智通公司沟通,加强合作,共同商量解决彼此关心的问题;广东智通公司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不断开发优质就业岗位,确保更多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安置到安全有保障、专业对口或者相近、工作环境好、收入水平高的企业顶岗实习、就业。

  (六)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学管理。由“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和广东智通公司共同负责,“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按教学要求安排教师跟踪管理学生,指导学生实习;广东智通公司安排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习,确保学生能够安全、高效完成顶岗实习,顺利就业。

  (七)参加试点项目学生的确定及名单报送。由“两广”  协作扶贫培训基地按照当年下发的“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通知,确定试点资助对象的学生名单,报自治区扶贫办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顶岗实习结束后,“两广”  协作扶贫培训基地和广东智通公司分别报送完成顶岗实习的学生名单给自治区扶贫办。

  六、转移就业资助

  (一)资助形式。参加“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2+1”模式试点的贫困家庭学生,一、二年级的资助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2号)的规定申请补助;第三学年由自治区扶贫办从部门预算资金中安排顶岗实习和就业专项经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到广东企业顶岗实习、就业。

  (二)顶岗实习和就业资助标准与资金使用范围。按每生  1500元的标准资助。资助金由自治区扶贫办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划拨给“两广”  协作扶贫培训基地,主要用于资助对象到广东顶岗实习和就业的交通费、学校派驻广东指导学生实习教师的管理指导费及差旅费、就业跟踪费、参与项目的学生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考证费、学校管理费、“两广”协作班宣传、活动经费等。

  (三)顶岗实习和就业资助金的支付与验收结算。按“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申请并经自治区扶贫办确定的人数,在每年6—8月份学生去广东企业顶岗实习时一次性支付给学校,以学校提供的广东智通公司或其他广东企业出具给学校的顶岗实习证明为验收结算依据,确因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到广东顶岗实习人数不足而造成结余的,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七、组织管理

  (一)建立工作小组,落实专人专项负责工作开展。由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两广”  协作扶贫培训基地、广东智通公司三方各安排一名领导组成工作小组,协商、推动工作的落实。三方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签订双方协作协议,明确职责。由“两广”  协作扶贫培训基地、广东智通公司签订双方协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

  “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工作、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跟踪服务,组织学生到广东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与指导、贫困生资格的认定、补助资金发放,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档案材料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学生申请审批表或《扶贫手册》、贫困证明、获资助学生名单、年度工作总结。

  广东智通公司主要负责联系落实优秀企业接收、安置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提供学校——企业就业的一站式服务,做到“实习+就业一体化的打包服务”,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学生的顶岗实习,安排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习,落实学生的实习待遇,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学校的要求安排企业到学校开展就业宣讲、就业指导、招聘;根据自治区扶贫办的要求及时报送顶岗实习、就业学生资料(包括顶岗实习学生名单、实习企业、实习起止时间、月均工资,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

  双方职责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双方协作协议要报备广东省扶贫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接受两省(区)扶贫办的监督检查。同时抄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三)加强宣传,营造“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浓厚氛围。参与方通过各自的渠道大力宣传“两广”协作“2+1”模式试点有关规定。自治区扶贫办通过媒体、广西扶贫信息网、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印制扶贫培训宣传版报和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宣传;“两广”协作扶贫培训基地可通过校园网、招生宣传简章、班主任工作、就业指导课等形式宣传;广东智通公司要通过网络、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让更多的贫困家庭学生了解。

  (四)加强协调,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自治区扶贫办主要负责培训基地的认定、指标分配、补助经费落实与拨付,监督检查协议执行情况、贫困家庭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安置情况等。

 

2015年3月9日


“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扶贫培训基地名单

“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2+1”模式试点学生申请审批表

参加“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2+1”模式试点学生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