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04.06.2016  06:43

            日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与 教育部 门的沟通协作,督促学校负责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承担起餐饮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同时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辖区内学校食堂、考生用餐点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考前隐患排查,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

              通知对做好今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对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接待考生的宾馆酒店及周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检查考生就餐点内外环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食品加工制作条件和操作过程、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餐用具消毒及保洁、食品留样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餐饮单位使用的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二是加强指导督促。督促学校食堂和接待考生的宾馆酒店及周边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杜绝采购使用高风险食品、禁止经营的食品等行为;加强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管理,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必要时进行抽样检验。三是对考生集中就餐点实施驻点保障。考试期间启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结合各地实际和执法力量实施全程监督或重点监督,对集中就餐点要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各岗位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做到每日每餐必查,逐一审查食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在考前整改到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供餐单位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并责令停业整顿,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对考生及考生家长食品安全常识、自我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向广大考生及家长开展食品安全和防范食物中毒的宣传,引导健康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学校开展考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引导广大考生科学健康饮食。提醒考生在外就餐时选择有“微笑”、“大笑”笑脸的餐馆就餐,不在无证无照的路边餐饮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进一步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