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系统举办学习《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培训班

02.09.2016  01:32

  新华网南宁9月1日电(张家玺) 9月1日上午,2016年自治区工商系统学习贯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培训班在南宁举办。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王其贵出席培训并讲话。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何春雷对《暂行办法》进行解读。

学习《暂行办法》培训班现场。张家玺 摄

据了解,《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工商局选择同日举办学习《暂行办法》培训。

王其贵指出,我们如今处在一个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广告无处不在,层出不穷,删除了又来,一不小心还会掉进“陷阱”,互联网广告的乱象会影响了个人的上网和工作,甚至会严重影响国家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他说:“《暂行办法》的颁布施行,对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广告业、互联网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对于工商部门履行广告监管职责,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其贵在学习《暂行办法》培训班上讲话。张家玺 摄

王其贵要求,自治区工商系统广告监管部门要从履行职责,保护群众根本利益,推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暂行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有效维护全自治区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

何春雷介绍,《暂行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新法将更好地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何春雷在课上还对《暂行办法》逐条做出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