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十三五”时期将加大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力度

09.12.2015  00:06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十三五”时期财政厅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从2015年起,集中5年时间,对本单位定点帮扶的陶化村、那留村、初化村、双达村、腰马村5个贫困村实施精准扶贫,把贫困村打造成精准扶贫攻坚的典范,尽快脱贫致富。具体从五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选派驻村干部。因村择优选派了5名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15名精准扶贫识别工作队员,全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确保真进村、真扶贫。  

  二、完善精准识别。依托选派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精准扶贫识别工作队员,深入贫困村开展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推动贫困村建立和完善村级精准识别档案管理制度及扶贫对象信息的动态管理,为开展精准帮扶奠定基础。 

  三、指导扶贫规划。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教育帮扶脱贫一批”的思路,结合实际,帮助和指导定点贫困村制定到2020年扶贫总体规划,做好项目编制、资金整合、进度安排和年度脱贫计划,充分发挥好扶贫规划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 

  四、组织精准帮扶。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指导定点贫困村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因贫困类型等施策,做到对症下药,精准帮扶。定期组织召开定点帮扶工作专题会,听取帮扶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研究措施办法,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动员、整合本部门本系统力量、资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领导责任。厅主要领导为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厅领导具体负责。厅主要领导及分管厅领导要定期到贫困村驻点调研指导,每年不少于4次。定期或不定期对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以及本厅帮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帮扶工作全面推进落实。 

   

  信息报送:人事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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