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处取消金额限制 该机制将在全区推行

05.12.2014  09:18

广西交警总队与广西保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 广西新闻网 实习生 冼妍杏 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12月4日讯(记者陈仁义 实习生冼妍杏 通讯员 宁玲日)12月4日,广西交警总队与广西保监局在南宁联合召开全区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视频会,明确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交通事故,应根据交警和保险公司引导进行快处快赔,对事故车辆的损失金额不再限制。

快处快赔新机制 赔保金额不再限制

据统计,截止今年11月30日,实施快处快赔机制的南宁、柳州、桂林三市共处理各类轻微交通事故3.67万件,其中南宁市共处理案件3.35万件,处理事故车辆6.45万辆,定损金额2677.5万元,日均处理案件约77件,基本覆盖了南宁市城区约50%的轻微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推进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广西保监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通知》,明确凡是在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区域内或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应根据交警和保险公司引导进行快处快赔,对事故车辆的损失金额不再限制。

严厉查处骗保、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针对交通事故骗保等违法犯罪活动,各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均派驻具有丰富事故处理经验的民警,保险公司若怀疑道路交通事故真实性,驻点民警将从事故痕迹结合调查辨别事故真伪,或聘请委托专业人员机构进行鉴定,对涉嫌骗保案件要依法进行处理,或初步处理后移送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处理。

对于已经实施快处快赔制度的地区,广西保监局将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快处快赔理赔服务测评,通过模拟保险事故报案的形式,对各家保险公司快处快赔工作进行测评,通过突击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快赔点进行测评,一旦发现测评中存在不严格执行快处快赔机制、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保险公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