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浦北县“五个依靠”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6.05.2017  19:13

近年来,浦北县以做好县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抓手,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2016年度,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2件,县政府领导出庭应诉18件,出庭率达82%;2017年1-4月份,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3件,县政府领导出庭应诉12件,出庭率达92%。县领导出庭应诉参加诉讼活动,在浦北县已成为常态。

一、依靠努力争取“一把手”的重视和支持,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开展

行政机关领导能不能出庭应诉、有没有时间出庭应诉,得不得出庭应诉,关键在于行政机关“一把手”的支持和重视。“一把手”重视了,一切都迎刃而解; “一把手”不重视,一切都是空谈。一年多来,县法制办通过“多宣传、多汇报、多解释、多请示”,争取了县政府“一把手”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才有了今天县政府领导出庭应诉工作的常态化。

二、依靠做好出庭应诉领导的服务工作,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开展

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之所以不愿意出庭应诉,主要是有几个顾虑:一是认为去法院出庭应诉“丢人现眼”;二是认为打官司是“告官动府”的事,不吉利;三是不知道在法庭上讲什么;四是怕万一官司输了或是在法庭上讲错了什么要承担责任,怕被问责。

针对出庭应诉的领导的上述顾虑,县法制办除了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外,还通过做好这四方面工作,来消除出庭应诉的领导的顾虑,让县领导肯出庭应诉、乐意出庭应诉、高兴出庭应诉:一是庭前主动和拟出庭的县领导分析研究案件,让县领导对要出庭的案件知己知彼、心中有数;二是庭审中充分发挥出庭领导的诉讼代表人的主观能动性,让出庭领导有事做,有话讲,而不是让出庭领导充当摆设、充当傀儡;三是休庭后及时向出庭领导反馈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增强出庭领导的自豪感和被尊重感;四是平时切实依法依规做好每一次的颁证、确权和复议工作,提高应诉案件的胜诉率。

三、依靠牢牢捉住绩效考评这“牛鼻子”,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开展

行政机关负责人肯出庭应诉,归根到底是因为有一样工作在束缚着他们,那就是绩效考评。离开了绩效考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肯定会大打折扣。因此,每年的年初,县法制办都会把当年绩效考评的各项指标、绩效考评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和分值等,逐一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以争取主要领导的支持。每个季度的季末和每个月的月末,县法制办也都会及时把我县的领导当季(当月)出庭应诉多少次,缺席了多少次,在全市可能会排第几名,在绩效考评中可能会得多少分,又可能回扣多少分等等,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让县领导明白,多出庭应诉绩效考评就会得高分,不出庭应诉绩效考评就会被扣分,并且回被扣重分,来促进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开展。

四、依靠做好与县政府办公室的沟通联络工作,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开展

县领导该不该出庭应诉、有没有时间出庭应诉、该安排谁出庭应诉等等,县政府办公室的态度和安排至关重要。为此,县法制办自始至终都与县政府办公室保持着非常良好的沟通和非常畅通有效的联络,使得县法制办所上报的安排领导出庭应诉的请示,县政府办公室基本上都会在第一时间拟文同意并及时呈报县主要领导批准。

五、依靠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赢得县领导的支持,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县法制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每一项工作,认真为县委县政府把好每一道法律关,切实当好县委县政府的法律参谋,为本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2015年、2016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项绩效考评中,浦北县连续两年荣获钦州市第一名,为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心目中树立了良好形象,才迎来了县法制办今天“要钱给钱、要人给人、要领导出庭就安排领导出庭”的良好局面。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近年来,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按照依法治市方略要求,大力改善促进经济发展和法治环境,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纳入到全市经济发展工作中,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依法行政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2016年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比中,我市得分11.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