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在全区推广海绵城市建设 降低城市内涝频率

17.06.2016  13:33

南湖公园环湖跑道进行了海绵城市建设改造。记者  段柳健  摄(资料图片)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获悉,全区各市都将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重点推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玉林、百色建设海绵城市。未来,广西所有城市都能像海绵一样把雨水消纳和利用,城市被淹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以南宁等城市带动全区海绵城市建设

  很多人还不明白什么是海绵城市,顾名思义,海绵城市就是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已经进行了海绵化改造的南湖公园环湖道路就是海绵城市建设最为直观的例子。

  根据《通知》,海绵城市建设要向全区所有城市推广,因而要求加快完成全区各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重点推动南宁市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和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玉林、百色7市海绵城市试点区的建设工作,到2017年在全区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片区和项目,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

   全区今年起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整治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前,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玉林、百色7城市要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库,编制完成3年项目滚动计划。项目滚动计划要明确一段时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区域面积、建设规模、建设时序、投资总额。同样的工作,全区其他各市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同时,从今年起,全区各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都将要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改造等进行区域整体治理,以雨水收集利用、解决城市内涝、治理黑臭水体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南宁市的青秀区、五象新区、江北片区等将作为重点建设的试点区域。

   海绵城市建设将列入新建小区审核要件

  不仅是整个城市的建设,对于住宅小区、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都将会有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要求。《通知》提出,城市规划许可和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必须把新建住宅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审核要件。同时要求各地要在新建住宅与小区中推广使用绿色屋顶,合理布局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雨水回用池调蓄等设施,建造屋顶雨水回用与径流控制系统。《通知》同时鼓励海绵型县城和小城镇建设。(记者  孟娟娟)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