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部门重拳整治电单车违规 力达“十没有”

24.03.2015  12:34

    3月23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誓师大会。从3月19日起至今年年底,南宁交警部门将针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闯红灯、占道行驶、违规载人等多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誓师大会现场。 广西新闻网记者 黄河畅摄

    据南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小龙介绍:目前南宁市六城区电动自行车总量接近150万辆,平均每两个市民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这样的保有量、拥有率和出行密度位居全国之首。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淡薄,交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与畅通,影响了城市形象。

在锦春金浦路口,一辆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广西新闻网记者 黄河畅摄

教育路,一名男子一边驾驶电动车一边打电话。 广西新闻网记者 黄河畅摄

    据统计,2014年南宁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454起,造成106人死亡、51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0多万元。

    李小龙在会议中指出:通过整治要实现中心城区范围道路“十个没有”的目标,即: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违禁通行、飙车、违规载人、超限载物、非法改拼装和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实现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明显改善,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全面下降。

    为达到“十个没有”的目标任务,南宁市交通部门决定采取“十项措施”:一是迅速制作印发《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及相关宣传资料并广泛宣传;二是制作完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影像、音频资料,组织群众收听收看;三是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车主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四是加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失信惩戒力度;五是加强重点地区交通秩序维护;六是建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七是动员全市力量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八是强化交通管理科技应用;九是实行全警动员,集中时间,强力整治;十是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长效管理专题调研。

    据悉,本次整治行动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从3月19日起至3月31日,为集中宣传阶段;第二阶段从4月1日起至8月31日,为整治攻坚阶段;第三阶段从9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记者 黄河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