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驴违法要记入失信“黑名单”

24.03.2015  11:20

  近年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发展迅猛,数据显示,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接近150万辆,平均每两个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拥有率和出行密度位居全国之首。然而,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交通违法屡禁不止,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与畅通,影响了城市形象。

  3月23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誓师大会,以“马上就办”的实际行动,践行“心中有民”的要求,向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秩序提出了十项目标及十项措施,旨在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深化“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打造“花样南宁”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据介绍,南宁交警将分阶段推进整治行动:第一阶段,3月19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宣传阶段;第二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为整治攻坚阶段;第三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

   执法现场

  女子被罚后不停抱怨

 

  民族茶花园路口,交警对开上机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主进行处罚。记者 潘浩    摄

  昨日,南宁交警提出了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的十项目标和十项措施,其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车主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就是一项重要措施。据介绍,南宁交警将在市区原有20个电动自行车安全学习点的基础上,在各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城市广场新增10个临时学习点,实行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三班倒”运转,每天组织参加交通安全学习人数由目前的3000人次左右提升到10000人次。

  昨日,一些路口已经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秩序整治行动。中午时分,在民族茶花园路口,一辆不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行经路口时被执法交警拦下。“电动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你进入机动车道违法了。”民警教育完当事女车主后,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到路口站岗执勤。

  记者注意到,虽然该女子没有明确向执法交警提出不满,但在执法交警离去后,该女子并没有认真执勤,而是一手拿着电话不停跟朋友抱怨。  “虽然现在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守法意识提高了,但是还有部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认为交警是在找茬,而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查处过程中,不理解、心生不满的违法者时有,但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现在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跟以前相比有了明显改善,很多人也越来越理解、支持交警的执法工作。因为秩序好了,受益的是他们自己。”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辖区二大队将调整警力部署,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见警率、查车率、处罚率,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震慑力。

  当天,在长湖立交桥底路口,还有一批因违法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被执法交警拦下处罚。

   记者探访

  电动车违法时有发生

  依照交警部门提出的十项目标,昨日,记者分赴市区内多个路口路段,对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现状进行探访。

   ●有交警路口守法率高

  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在市区道路各路口,有交警执勤和没有交警执勤,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不同。

  中午下班时分,记者在民族金洲路口看到,因为该路口有交警轮换站岗执勤,民族金洲路口几乎看不到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退后,退后,退回到白线内。”在有交警值守的路口,记者观察交警纠错最多的是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在等候红绿灯时存在越线占道停车等现象,交警一提醒,车主均能马上往停车线内回退,配合交警管理。至于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则很少发生。

  同样,在民族茶花园路口、民族园湖路口等多个路口,记者也发现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现象十分罕见,行车秩序较好。

  “在长堽长兴路口很明显的,平峰期没有交警的时候,闯红灯时有发生,一旦有交警在现场,闯红灯基本没有了。”市民韩先生向记者反映说,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只要是有交警值守的路口路段,大部分驾驶员不敢违规行驶,通行秩序很好。

   ●部分驾驶员陋习难改

  违章行驶的电动自行车。    记者 潘浩  摄

  电动自行车超载拉货。  劳燕艳    摄

  23日早上上班时间,记者跟随“电动车大军”一路骑行,当行至竹溪立交桥桥底路口时,恰巧遇上红灯。同行的绝大多数电动车车主见路口对面红灯亮起,均能自觉减速停在路口等候绿灯。但也有三四辆电动自行车不那么守规矩,趁交叉路口另一条道路上的电动自行车尚未驶到的空隙,加速抢道疾驰前行,完全不理会路口对面交通信号指示灯已是红灯。

  这种争分夺秒见有空隙便闯红灯强行通过路口的陋习,让在一旁等候绿灯的众多车主感到鄙视的同时,也让众人为这种冒险行为捏一把汗。记者看到,就在众车主在路口等绿灯的片刻工夫,排在车流阵容最前面的个别电动自行车车主已经失去继续等候耐心,见红绿灯路口另一条道路上的车流已驶过,左右观望片刻后也猛然加速冲刺般地闯红灯骑过路口扬长而去。

  当天上午9时至10时,记者在该路口蹲守观察时发现,一些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用电动自行车驮载着大包小袋的快件物品出现在路上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有的快递员为了多拉少跑,电动自行车上驮载的快件物品明显超宽超高,摇摇晃晃重心不稳地骑行在道路上。还有的车主则用电动自行车驮载水管等装修材料,存在着超长等违法行为。

  昨日,在医科大一附院门前的桃源双拥立交桥桥底路口,记者看到,由于此时该路口无交警值守,不时有电动自行车车主逆行穿插走捷径。由于该路口人流、车流量大,逆行的电动自行车扰乱了路口的交通秩序。

  竹溪长湖路口,交警查处违章电动自行车。    记者 潘浩  摄

  记者还注意到,  在该路口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十分常见。绿灯亮时,一些年轻人骑着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疾驰通过十字路口,而且在路上还左拐右拐像条蛇一样走“S”形,耍车技。市民黄光耀告诉记者,自己平时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最气愤这样耍酷的骑行方式,把无知当做有型,明明连最基本的道路交通规则都不懂,还一路炫耀扮酷,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记者在采访中还见到改装电动自行车从身旁经过,电动自行车骑行时原本就“悄无声息”,可是经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却装着小汽车的喇叭,一些无德车主在超车时有意按响高分贝喇叭,让旁人受到不小的惊吓。

   数据回顾

  违法成事故主要原因

  据交警部门介绍,2014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454起,造成106人死亡、51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0多万元。其中,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立案数占全部交通事故的54.37%,死亡人数占28.42%,受伤人数占59.33%。交警部门调查发现,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重大伤亡事故中,多伴随着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很多事故是电动自行车违法引发的。

   ●闯红灯

  2014年5月20日中午,在民族大道七岔路口发生一起公交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名男子从东往西驾驶电动车到事发地点时,七岔路口是东西方向左转弯放行。该男子想掉头往埌东方向行驶,他没有等过街绿灯亮起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被一辆正常左转弯的公交车撞上,该男子当场昏迷。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2014年10月25日晚上9时35分,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高新大道东往西行驶,但他没有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而是在主车道行驶。在高新大道安阳路口,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越罗某驾驶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在两车没有拉开距离之前,闭某向左变道,导致罗某车辆的头部与闭某车辆的尾部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闭某当场不省人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逆行

  2014年9月25日晚上7时许,16岁的阿良骑电动自行车搭着弟弟,在沙井大道上逆行。在行驶到第四地质队路段时,与骑摩托车正常行驶的班某相撞。事故中,阿良兄弟俩、班某都受伤。其中阿良受伤最严重,前后4次住院共143天,花去医药费16万多元。交警认定,阿良逆行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十项目标

  没有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行为

  没有闯红灯行为

  没有逆行行为

  没有占道行驶行为

  没有违禁通行行为

  没有飙车行为

  没有违规载人行为

  没有超限载物行为

  没有非法改拼装行为

  没有加装遮阳伞等行为

   十项措施

  ●迅速制作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广泛宣传,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让遵规守法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制作完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影像、音频资料,发放至全市各电动自行车安全学习场点及全市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居委会及建筑工地,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收看收听,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车主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在市区原有20个电动自行车安全学习点的基础上,在各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城市广场新增10个临时学习点,实行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三班倒”运转,每天组织参加交通安全学习人数由目前的3000人次左右提升到10000人次。

  ●加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失信惩戒力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并与个人诚信挂钩,予以失信惩戒记分。

  ●加强重点地区交通秩序维护。动员机关单位、学校、公司、企业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在每天上下班、上放学高峰期间指派专人协助交警部门做好本单位大门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引导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安全行驶。

  ●建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引导电动自行车安全、有序通行。

  ●动员全市力量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充分调动公安机关各警种及城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力量,严查电动自行车假牌假证、非法营运、违法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动员社区干部、青年志愿者和党团员上路维护交通秩序,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综合治理氛围。

  ●强化交通管理科技应用。给一线执勤执法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装备一批“警务通”、执法记录仪、工作记录仪,实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记录与机动车违法记录、失信惩戒系统联网运行,为严管重罚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实行全警动员,集中时间,强力整治。确保每天80%以上的警力投入路面一线参与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巡逻率、查车率、处罚率,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长效管理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等城市经验,对电动自行车区域限行进行调研,在交通拥堵的中心城区个别路段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

   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好!

  借乘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东风,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推进“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全力打造“花样南宁”,建设宜居城市。而良好的交通环境是实现城市建设发展宏伟目标的前提和保障。

  电动自行车作为广大市民重要出行工具,发展迅猛,数量庞大。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淡薄,交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与畅通,影响了城市形象。据统计,2014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454起,造成106人死亡、512人受伤。这些伤亡事故,大多是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占道、加塞、抢行等违法行为所致,给许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带来了失去亲人的巨大痛苦,留下惨痛教训。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彩排。血淋淋的案例警示我们,交通事故猛于虎,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大意。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府南宁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底,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占道、抢道、飙车、违规载人、超限载物、改(拼)装和加装遮阳伞等十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当事人,公安交警部门将实施严管重罚,不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还要责令参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同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予以失信惩戒,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防范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为了您的交通安全和家庭幸福,请您和我们携起手来,讲文明、除陋习、守秩序、促畅通、保平安。我们在此真诚提醒您:

  希望您不要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不要闯红灯,不要逆向行驶,不要占道行驶,不要抢道行驶,不要超速行驶,不要超员、超载或超宽、超长、超高载物,不要驾驶改(拼)装电动自行车上路,也不要在电动自行车上擅自加装遮阳伞,等等。请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部门管理,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每次交通出行做起,人人争当守法标兵,人人争做文明使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摒弃驾驶陋习,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为打造充满活力的“花样南宁”,建设城市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3月18日

  (记者  劳艳燕 朱新韬)

编辑:覃凤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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