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南宁公积金租房只用一步 目前还需10份资料

30.01.2015  19:29

   【三部门下文: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不用提供合同发票】

  昨日,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

  ①租住公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②租住商品房的,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③要是伪造合同、出假证明等骗提套取,将追回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租房提取公积金要准备的材料:

  ①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②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③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南宁:执行公积金付房租 新政 还需时间 仍要10份资料】

  搜狐焦点电话咨询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南宁还没开始执行上述政策。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上述通知由于是昨天才新出的,要落实到本地需要一段时间,不会那么快,甚至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都还没接到新政策的有关通知。

  南宁何时才会执行“租房提取公积金简化”这一政策,目前还不能明确时间。南宁提取公积金依然按照现有的规定提供材料。

   (一)租住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条件:租住列入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项目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提供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与产权单位或产权管理部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最近一个月支付房租的缴费单或银行扣款单(流水单)(原件、复印件)。

  受理时限:自发票日期起一年内。

  提取额度: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为未提取期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二)租住普通住房(非廉租房和非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条件:

  职工和配偶在租房地无住房,以自住为目的,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提供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未婚声明原件等)

  5.家庭收入证明原件(收取原件)。

  6.租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原件(收取原件)。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8.《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产局开具)(原件及复印件)。

  9.房租的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限:应自发票日期起一年内,每年提取1次。

  提取额度:超出家庭年收入15%以上的租金,且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

   【举个例子】

  小A:无房租户

  收入:2000元/月

  房租:600元/月

  按照规定,小A房租7200元/年,超过年收入的15% (24000元×15%=3600元),小A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每年只可对应提取一次。

  若小A想换环境好些的小区,房租超过1000元/月,那么他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不能超过12000元(2000元/月×12个月×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