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6起互联网广告宣称“最佳”等用语违法被立案

29.03.2016  10:24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高宇峰)“中国互联网十佳品牌”“最佳P2P理财平台”  “理财收益是某行业的2至3倍”……如此宣传均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法规。昨日,南宁市互联网行业广告专题座谈会在南宁市工商局召开。据悉,今年一季度,互联网金融行业共立案6起,均属于广告方面违法。座谈会上,与会互联网金融企业代表做了诚信宣言。

  南宁市工商局通报,今年一季度,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共立案6起,这6起案件均在广告宣传方面违法。通过案情汇总分析,经检支队发现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不了解《广告法》的内容,习惯性宣称自己的金融平台是“最某某平台”“本平台理财产品年化收益是某行业的2至3倍”等,甚至,一美容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自己是“百强最具诚信美容院”“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中国中医养生美容标杆示范企业”“最受消费者信任美容院”等内容,虚构了荣誉,广告违法问题严重。

  座谈会上,南宁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代表、广西互联网金融联盟秘书长、融资在线主编郑欣发言介绍,目前,广西互联网金融联盟正在牵头组织编写《2016广西南宁互联网金融行业蓝皮书》,为的就是为社会大众呈现一个完整的南宁互联网金融行业情况。

  钱盆网创始人兼CEO梁华强介绍,钱盆网投入大量的人力与时间,在平台、媒体和物料上进行宣传,广告用词做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校对的规范调整。钱盆网自2014年上线以来,一直以“诚信”为平台发展准则,无论是平台介绍、产品描述或宣传用词上都努力去做到真实且合法合规。

  据不完全统计,南宁市目前从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企业有200多家。座谈会现场,南宁市46家互联网金融企业108位企业代表做了诚信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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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们为什么违法?

  1.发布不真实的企业获奖信息。如在未参与评比的情况下,声称被评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AAA级信用企业”“中国质量信用AAA级企业”  等,甚至虚构奖项,如获得“中国互联网十佳品牌”“中国安全风控百强名企业”称号等。

  2.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如在广告语中使用“‘最安全理财神器’‘最佳的P2P理财平台’‘收益率最高’”等广告违法用语。

  3.引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内容不标明来源,或只截取其中对企业宣传有利的部分使用。

  4.使用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用语。如声称“本平台理财产品年化收益是某行业的2至3倍”。

  5.在广告宣传中使用诸如“保证收益率高”“保本无风险”等具有严重误导性的广告语。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