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市东西向快速路西段征拆工作进展顺利(图)

23.07.2017  00:33

7月20日,到鲁班社区办理点办理签约手续的居民络绎不绝。 广西新闻网 记者 黄河畅摄

鲁班社区居民陆女士在住了27年的老房子里向记者展示她的新居。 广西新闻网 记者 黄河畅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7月22日讯(记者 黄河畅)南宁市城市东西向快速路工程,是南宁市规划快速路系统“四横四纵一连接”中的 “一横”,是南宁市交通系统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南宁市重点建设项目,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工程。日前, 广西新闻网 记者从南宁市西乡塘区宣传部获悉,目前该项目西段工程征拆工作进展顺利。

  南宁市东西向快速路贯穿城市核心区,西起清川大桥,东至厢竹大道,连接火车东站,道路全长约13.4公里,其中西段工程(西乡塘区段)长7.5公里。西段工程涉及征收集体土地149.3亩,集体房屋需拆迁18.1万㎡,私房户78户;涉及征收国有房屋16.3万㎡,被征收企(事)业单位26家,个人被征收户1037户。

  2016年12月1日南宁市政府下达了东西向快速路(西段)国有房屋征收公告,开始正式启动征收工作。截至7月20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已基本完成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签约、供地工作,签约供地面积95亩,非住宅房屋签约拆除10万平方米;6月24日开始对国有土地上个人产权户开展征收签约工作,目前签约房屋面积达3.4万平方米。

  7月20日上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肉联厂生活区,众多居民冒雨到办理点办理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等相关手续。陆女士一家五口自1990年便在该社区生活,50来平的房子对这个五口之家来说难免有些拥挤。“办完相关征收手续后,政府给了我们各项补偿和奖励共计86万多元,我们终于可以换一套新的房子了。”陆女士告诉记者,拿到征收补偿和奖励后,她和家人到一新建小区买了一套5房一厅的复式房,算是彻底告别了“蜗居”的生活。

  据介绍,南宁市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货币补偿”政策根据南府规[2016]20文和南府规[2017]19号文,结合项目实际,自2017年6月24日开始签订个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对选择纯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在政府规定期限内(即从2017年6月24日至7月23日)签约交房的,其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单价可达到周边在售新建普通商品住宅房屋平均交易单价,即:房屋征收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在售新建普通商品住宅房屋平均交易单价×1.3;同时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6个月,达到18个月(一次性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19号文的执行,让被征收人可以有足够的补偿资金在外购买自己喜欢的商品住房。

  如果不在政府规定期限内签约,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则不能享受19号文的征收政策,按南府规[2016]20号文房屋的补偿单价只能按旧房的分户评估价,临时安置补助费只得12个月,补偿差距较大。

  搬迁奖励方面,从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30日内签约交房的,奖励3万元。从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31日至60日内签约交房的,奖励2万元。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61日至90日内签约交房的,奖励1万元。

  “产权置换”政策结合项目实际,由政府按“以购代建”模式采购了200套商品房,选择产权置换的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临时安置补助过渡期为签约之日起至交房后三个月。关于临时安置过渡问题,本项目鼓励货币化补助,居民领取补助费后可自由安排过渡,对于特殊群众(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政府将安排好过渡房供群众选择。

  南宁市西乡塘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严格落实政策,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不存在后签约比前签约补偿多的情况,当前有个别被征收户故意误解政策,误导小区居民,可能会损害其他人的奖励利益。为确保群众能获得补偿最实惠的政策和奖励,未签约的住户要把握19号文对于本项目的执行期,期限过后不能再享受该文件政策。 

  记者了解到,该快速路建成之后,市民驾车可实现从城市内任何一个地点,15分钟内就能够进入快速路。全程立交、无红绿灯的城市快速路建成后,由南宁东面到西面,全程只需30分钟左右。

【 编辑:潘晓明  作者:黄河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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