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8.01.2018  16:00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区率先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2017年6月,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争取到2019年年底前,在全区率先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南宁市档案局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行政许可。 根据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对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的修改内容,以及南宁市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做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原事项“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取消。
      二是完成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两单融合”工作, 实行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南宁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有关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本局权力事项、责任事项,明确追责情形和依据,完成《南宁市档案局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报市编办。经南宁市十四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绿城”和市档案局门户网站“南宁档案信息网”发布。经市人民政府确认,市档案局共保留权力事项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1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
      三是 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提高行政效率。 市档案局根据南宁市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优化本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成《南宁市档案局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南宁市档案局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点》等各项材料编制,并开展合法性审查。去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中国·南宁”公布包括市档案局在内市属45家单位“南宁市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市档案局同步在门户网站“南宁档案信息网”上公布。市档案局各项行政权力事项法定办结时限平均为20个工作日,流程优化后承诺办结时限平均10个工作日,平均提速50%。
      四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和监督。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人民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24号)的要求,市档案局完成了政府文件的清理,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废止文件5件,继续有效1件;清理政府其他文件4件,其中宣布失效3件,继续有效1件。同时,完成了本局3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按照要求在本局“档案信息网”公布。清理结果上报市法规规章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今后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管,凡未经公布并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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