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商行业四大问题突出 工商部门解析违法案例

11.03.2015  12:35

    3月10日,南宁市工商局召开了主题为“携手共治 畅享网购消费”电子商务行业座谈会。会上通报了电子商务类典型案例,突出反映了本地电子商务行业存在四大问题。

    案例一:使用“最权威”、“最专业”等绝对化用语

    2014年5月27日,南宁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南宁XX医院网站开展网上巡查,发现其标示内容含有“南宁XX医院,最新国际标准疗法,治疗肝病最权威”等广告信息。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九条“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而2015年1月19日,南宁市工商局又接到群众举报,依法对南宁XX医院网站检查发现:该网站内“特色技术”页面标有“在南宁XX医院增高中心,获得的是目前最专业的快速、安全、绿色、科学、有效的长高”等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内容。执法人员根据该线索,于2015年1月22日立案调查,同样对当事人做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明明是食品 竟说有“治疗作用

    2014年11月29日,南宁市XX贸易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开设的网店内销售火麻茶的页面标有“火麻茶,对老人高血压和高胆固醇等疾病有特殊的疗效,具有降血压/降血脂等功效……”等广告信息,在食品广告中宣称治疗作用。

    经查,当事人从2014年10月开始在网店发布以下宣传治疗作用的食品广告:“火麻茶,对老人高血压和高胆固醇等疾病有特殊的疗效,具有降血压/降血脂等功效”、“巴马黑米产品功效:开胃益中、健脾暖肝、明目活血、骨涩补精之功,对少白发、妇女产后虚弱、病后体虚以及贫血、肾虚等有很好的补养作用”、“干笋含有多种维生素和纤维素,具有防癌、抗癌作用。养生学家认为,竹林丛生之地的人们多长寿,且极少患高血压,这与经常吃笋有一定关系”。

    其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宣传治疗作用的食品广告。南宁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案例三:有积分奖励 但“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经营者

    2015年1月13日,南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时发现,广西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内“积分奖励计划”页面标有“本积分奖励计划由本网站制定并保留所有的解释权和修改权”等内容。属于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的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无独有偶,南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于2014年11月25日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广西XX网络信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网站内“最新活动,惊喜四重奏”页面标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公司所有”等内容。同样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卖山寨货:产品不合格 还涉嫌侵权

    2015年1月7日,南宁市工商局根据前期网络检查及实地摸底调查发现的线索,对位于南宁市衡阳路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不易被外人发现的网店仓库进行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仓库内存放的63双山寨品牌鞋子涉嫌侵犯“新百伦”、“卡帕”、“阿迪达斯”、“李维斯”等著名商标专用权,55件做工粗糙的衣服、裤子涉嫌质量不合格,而网店经营者就是在这间仓库内通过互联网对这些服装、鞋子进行销售。该局依法对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涉嫌假冒伪劣价值约2万多元的商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据悉,该当事人共存在三项违法: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即擅自在互联网上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没有正规渠道进货手续,涉嫌为冒牌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销售的衣裤涉嫌为质量不合格产品。

    本地电子商务行业四大突出问题

    针对目前电子商务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工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南宁市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环境。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南宁工商部门连续开展网络交易市场“网剑行动”和红盾亮剑反欺诈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交易市场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立案30起,结案11起,罚没2.6万元,保护了合法电商企业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南宁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秩序。

    南宁市工商局在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现本地电子商务行业存在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1.虚假宣传

    个体工商户在网页宣传其是有限公司甚至是集团公司;对企业注册资金、从属关系进行虚假宣传;对经营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

    2.发布违法广告

    广告违法行为多出现在医疗、食品、药品行业,主要表现为:发布广告内容使用绝对化用语;食品类广告宣传产品有治疗作用;医疗类广告内容宣传治愈率、有效率。

    3.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解释权利

    合同违法行为多出现在网站声明、节日活动宣传网页。例如某网站声明中有“本网站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内容。

    4.销售不合格商品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此行为多出现在服装、鞋帽行业。

    网购注意事项

    针对目前网络购物存在的诸多问题,为增强消费者防范网购风险意识,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网购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慎重选择。消费者需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应先了解欲购商品的品牌、产地、价格及性能等,若价格和商场的同类商品相差太悬殊,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便宜而忽略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二、理性网购。网络消费要理性,尽量选择正规网站和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和销售商,看清相关网站是否有联系方式,是否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工商备案号”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等信息。特别注意防范个人发起的网络团购。

    三、付款方式。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切忌不要向网站提供的个人账户直接付款。收货时应及时验货,如果遇到快递人员要求不交货款不能验货,可采取拒收或验货后才付款的方式。

    四、及时维权。在购买商品后,发现所买商品为假冒伪劣时,应及时向网站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工商部门(区号+12315)举报,并注意保留网络购物证据(如电子确认码),可以对购买商品或服务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网络聊天或电话的方式予以确认,然后保留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短信留言等订货单据,以备维权时使用。

    五、特别提醒。不要简单随意地通过搜索引擎或其他不明网站的链接进入各类非规范的购物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