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降低企业水利基金执收标准 电商企业暂停征收

27.05.2015  10:20

 

  编者按

  南宁市政府近日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从“提效率、推项目、减负担、强扶持、拓市场、优服务”六个方面提出了19条稳增长的政策措施。今日起,本报推出“稳增长政策解读”系列报道,为市民立体化、全方位解读《意见》提出的相关稳增长政策措施。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孟娟娟)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南宁将对企业降低水利基金执收标准,按照销售额的不同档次以0.01%—0.05%的费率缴交,对电子商务企业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社会经济活力。

  为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充实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的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水利部联合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南宁市被列为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012年3月,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同年10月,南宁市出台《南宁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对公司、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1%征收。

  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稳增长“48条”)的文件精神,南宁市参照广西的做法,对企业降低水利基金执收标准,按照销售额的不同档次以0.01%—0.05%的费率缴交,对电子商务企业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社会经济活力。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