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创建具有广西特色法治文化

25.04.2018  17:41

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厅机关各处室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诉讼方面的制度和执法决定目录清单,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注重阵地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具有广西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我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指出,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处室要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程序修订后重新发布。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决策前应当通过厅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决策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主动公开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健全国土资源行政应诉、复议制度,落实《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和《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理顺处室责任,以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让权利更好地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领域、类别、层级,以及对当事人、社会影响等因素,界定厅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具体范围。建立厅规范性文件库,将厅2017 年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扫描上网,在厅网站上进行公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严格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法定义务。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完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广泛推进普法教育,创建具有广西特色的法治文化。把依法行政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针对领导干部、一般工作人员、社会群众、行政相对人等不同群体,采用不同形式开展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在国土资源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在信访、咨询、调解处理过程中,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和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宣传国土资源法规政策,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着重抓好重大节庆纪念日的宣传活动,集中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宪法日等节日和重大纪念日,充分利用“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定期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政策宣传和集中咨询服务活动,帮助解决群众关注的国土资源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认真参与各级普法办搭建的“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活动,制作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漫画、强化普法宣传效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注重阵地建设,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送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对共建的单位、村、社区建立固定的法治宣传栏,配发国土资源法律书刊,提高全民对国土资源保护的意识。加大力度对被征地农民、负责土地征收出让事务的政府机关以及用地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