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宜州市法制办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

27.05.2017  19:25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增强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河池宜州市法制办于2017年5月25日上、下午在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庭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分别就唐毓建、韩继福两居民户不服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5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该5件案件是宜州市在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活动过程中,发现唐毓建、韩继福两居民户在本城区内5处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由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行为,申请人不服,向宜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由于该5件案件案情比较复杂,涉及城区重大项目建设,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的规定,宜州市法制办依法决定召开听证会。

      当日的行政复议听证会是宜州市今年以来首次举行的听证会,是在以往行政复议活动采取“书面审查”方式为主的基础上,对于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将听证程序引入复议审理阶段,采用质证、辩论方式,赋予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申辨和质证的机会,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利于提高行政复议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有利于拉近群众与行政复议机关的距离。于此同时也能够使复议机关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全面了解案情,弄清事实真相,客观公正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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