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02.03.2016  08:58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反馈专项巡视情况。2016年1月29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组长韦善国、副组长林家燕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关礼反馈了巡视情况。随后,韦善国组长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反馈,关礼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对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

  韦善国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干部队伍管理监督不够严格。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违规购买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消费、课题研究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干部任用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以及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等问题。巡视期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根据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韦善国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条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两个责任”作用。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着力防控税收征管、执法、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切实把责任落实下去。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化“三转”,强化履职担当。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党内监督权威、有效。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党组、纪检组进行问责。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纪律和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纠正“四风”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要着力整改违规发放奖励补助、津补贴等问题。抓紧对基建项目内部管理薄弱环节进行彻底排查,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强化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纠错机制,切实维护党的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工作。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实现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的科学配置。四是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坚持依法治税,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防止和严查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保障税收的真实性、合法性。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深入开展基建工程和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强化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

  韦善国强调,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的工作,按时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关礼表示,以此次巡视反馈会为新的动力,深刻领会,“照单认领”,举一反三,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着力推进地税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切实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巡视工作部署,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切实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是切实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四是切实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五是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既“照单认领”,又举一反三,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两个月内向自治区党委巡视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不断推进地税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有关成员、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